法官手中办的是案件,肩上却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沉甸甸的责任。正所谓“公堂一言断胜负,朱笔一落命攸关”,司法案件影响之深广可见一斑。这要求法官应该是最规规矩矩的群体,在办案中要严格遵守程序,依法办案;在社会生活中规规矩矩,树立起人民法官独特的人格品质,增强法治权威,提高司法公信力。
行事讲规矩。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矩是法官任何时候都不可僭越的底线。法官作为特殊群体,要有讲规矩的意识,对讲规矩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将讲规矩化为一种自我行动,自觉遵守政治纪律、审判纪律、生活纪律、廉洁纪律等。一名法律信仰缺失、沉迷于声色犬马生活、经常与当事人不正当接触的法官,怎能做到忠于党、忠于人民和忠于法律?怎能会按照审判纪律审好案件?又怎能会廉洁办案?司法责任制改革后,一线法官被授予更多、更大的审判权力,更容易成为“围猎”和“投资”的对象,越是在这种情况下,越要有讲规矩、守底线的勇气,越要坚持守纪律。面对各种不讲规矩的行为,必须要有担当精神,敢于拒绝。
交往有尺度。法官要谨慎对待社会交往,注重洁身自好,涵养高尚情操,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远离灯红酒绿,不该交的朋友不交,不该去的场所不去,自觉维护法官良好形象。特别是大多数法官都是法学院校毕业,有一些律师同学、朋友,难免遇到说情、请托等问题。在这个问题上,必须要坚决、果断,不能模棱两可让他们有幻想的空间。常言道: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其实最好的办法是“穿好防护服”“不在河边走”。法官一定要自觉净化自己的朋友圈、生活圈、社交圈,严格约束自己,规范业外活动,不给不良风气以可乘之机,只有这样,才能走好自己的人生之路。
廉洁守底线。“雁过留声,人过留名”。法官应守廉洁底线,留下清廉的形象。一个法律人不能做法官是遗憾的,但一个法官如果工作一生而无清正廉洁的名节则是可悲的,如果因偏私或贪贿而留下骂名则更是可耻的。广厦千间,夜眠七尺。当我们老去之时,会发现公正清廉的名节才是我们一生之中最宝贵的财富,也是子孙后代享受不尽的荣光。威胁我们个人和家庭幸福的极大祸害,并不是我们工薪的微薄,也不是我们职位的低下,而是吞食我们良心和良知的贪欲。为了维护个人和家庭的幸福,法官必须远离腐败,远离贪赎,决不能因为一时的糊涂而毁掉人生的真正目的和幸福。(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