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助力川企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在成都召开。20余名来自省内国有企业、知名民营企业、外资企业、新经济企业的负责人或从事法务工作的同志,省民营办、省工商联相关负责人受邀参会。会议由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四川省法学会企业法商融合研究会、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承办。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楠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省法院民二庭庭长何学敏主持。
座谈会上,与会代表分享了经历感受,普遍认为我省法院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作出了巨大努力,取得了显著成效。结合我省当前面临的经济发展形势,与会代表们根据各自领域的具体情况,对法院工作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具体包括:分行业发布指导性案例、进一步统一裁判尺度、强化举证时限制度、加大商会作为调解平台的功能发挥、加强企业胜诉权兑现等内容。
刘楠院长对上述意见建议给予高度认可,并一一作出回应。刘楠院长表示,与会企业家的发言为全省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提供了智力支持,并从立法、企业、政府、司法四个维度,结合世界银行发布的营商环境指标体系,谈了自己对优化营商环境的理解。他认为,国家要从立法层面完善立法体系,保护自由、平等的营商环境;好的营商环境要让企业感到安全、公平、办事方便、成本竞争力低。企业要诚信守法、勇于开拓创新、勇于承担社会责任;政府要明确市场配置资源与政府配置资源的界限,做诚信政府、服务型政府;司法是连接立法维度与企业维度的桥梁,要着力服务保障企业的经营和发展,集中做好“执行合同”“办理破产”和“中小企业保护”等指标涉及的重点工作。
刘楠院长表示,全省法院将在抓好“效率提升”和“规则统一”等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回应企业及企业家司法需求,持续提升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司法能力和水平。一是全省法院司法服务保障营商环境工作能力和水平要对接国际标准。营商环境不仅是区域性的,也是全国性的,更是世界性的。四川法院未来执行营商环境指标不仅要与中国各地的法院相比,而且要和世界各地的先进法院相比,要让在川企业家经商是安全的、解决纠纷是便利的、中外企业的地位是平等的;二是要进一步提高法院队伍司法工作能力,促进公平正义。司法工作人员只有甘当司法公仆才能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司法公信是由千千万万的人对司法的信任堆砌而来。法官的人格是司法公正的最终保证。法官要与人为善,法院要在程序上予人便利;三是法律是大家共同的语言,法院在未来司法裁判中要加强天理国法人情的结合,加强裁判文书的说理和判后释疑。完善对败诉企业的反馈机制,促使企业提升合规意识,增强证据保全等能力。高度重视行业协会、商会等中间阶层对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作用,加强协调配合,落实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共建共享。
省法院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以及成都、德阳、绵阳、乐山四地中级人民法院,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片区法院相关院庭领导参与座谈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