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上午,最高法院司改办在成都召开全面深化司法改革重点工作情况调研评估座谈会,听取四川、贵州、云南、宁夏法院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司法改革文件情况和推进实施人民法院“四五改革纲要”“五五改革纲要”情况等。最高法院司改办副主任(主持工作)刘峥主持会议,最高法院司改办规划处副处长危浪平、协调处副处长马骁、规划处干部李熠星参加会议。四川、贵州、云南、宁夏高院及部分辖区中院代表参加会议。
会上,四川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楠,贵州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力,云南高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郑平,宁夏高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田斌分别就四地法院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人员分类管理改革、职业保障制度改革、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改革、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等改革内容进行了汇报。
刘峥副主任作了总结讲话,充分肯定了四地法院司法改革取得的成效,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他指出,一是各地法院要对标对表中央、最高法院部署的各项改革任务要求,确保不折不扣落实落地。对中央、最高法院出台的各项文件,要建立工作台账,逐项落实,不得取舍,不作变通。二是加强对改革政策及内在精神的学习、解读和宣传。坚持理念先行,在法院系统内外形成更大程度上的共识。三是运用系统思维、整体思维、规则思维、底线思维,全面看待改革任务。法院改革不能一味追求热点,要注重改革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四是改革方式在全国没有标准统一的答案,要有试错的勇气,紧盯改革推进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并努力、及时破解。五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主体责任。要加强督察指导,及时总结经验,畅通信息沟通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