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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两会】专门法院、数字经济到案件增幅下降,最高法报告的十个细节

发布时间:2021-03-16 来源: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3月8日下午,人民大会堂。

  首席大法官周强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提交人民法院过去一年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成绩单”。

  《报告》数据翔实,亮点纷呈,格局开阔,近日其内容将由最高人民法院其他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专题解读。本文仅管窥《报告》部分细节,不揣浅陋,展开一叙,以飨读者。

  

  专门人民法院

  今年的《报告》,专门人民法院“出镜率”颇高。

  《报告》开篇提到,过去一年中,“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3080.5万件,审结、执结2870.5万件”。这一并列式表述,既与宪法、人民法院组织法保持一致,也凸显了专门人民法院在服务党和国家战略大局中的重要地位。

  事实上,改革开放以来,设立专门人民法院的意义,从来就不局限于提升专业化审判水平。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在决定知识产权法院、金融法院、海事法院、互联网法院的设立与布局时,既兼顾了专业区分度、案件集中度,也综合考虑了国际竞争战略、区域发展规划、法治营商环境、创新驱动保障、产业结构安排等多重因素,作的是战略性、系统性、长远性规划。

  打开《报告》,处处都有专门人民法院的身影!

  服务扩大对外开放方面,有“设立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外国当事人主动选择或将国外仲裁变更为我国海事法院管辖,我国海事司法国际公信力日益提升”。

  服务金融健康发展方面,提到“加强上海金融法院建设,设立北京金融法院,服务国家金融战略实施”。加强涉军维权方面,谈到“军事法院开通涉军维权平台”。保护港澳台同胞合法权益方面,认可“厦门海事法院发布首份涉台海事审判白皮书”。

  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方面,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国际商事法庭起到的积极作用,也在《报告》中生动呈现。

  面向未来一年,还有“高标准建设海南自由港知识产权法院、北京金融法院”“加强互联网法院建设”等具体谋划。

  

  司法保护诚实守信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国内外多个重要场合谈到诚信的重要性,强调“人与人交往在于言而有信,国与国相处讲究诚信为本。”《报告》将“保护诚实守信”作为“积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一个重要版块,从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民法典基本原则的角度,介绍了人民法院在这方面的担当作为。

  “人无信不可,民无信不立,国无信不威。”诚实守信是支撑经济、社会、生活有序运转的重要价值,也是确保网络空间风清气正的必要因素。

  在司法诉讼领域,如果刻意“碰瓷”者有机可乘,虚假诉讼者有利可图,恶意逃债者逍遥法外、诚信不幸者一蹶不振,社会公平正义将难以彰显。

  在经济贸易领域,如果“言而无信”“有约不行”,履约成本居高不下,正常交易将无法开展。

  在企业经营领域,如果偷工减料、缺斤短两、质次价高的赚到“盆满钵满”,货真价实、依法纳税的反而“赔本经营”,只会令制假贩假、偷税漏税盛行,“高质量发展”就没有拓展空间。

  在网络创作领域,如果“文抄公”大行其道,甚至“倒打一耙”,维权成本居高不下,人们将再难欣赏到脍炙人口的好作品。

  针对上述担忧,《报告》列举了人民法院的应对“答卷”:证券市场虚假诉讼者严格入刑;“碰瓷”团伙一网打尽;网络流量造假者作茧自缚;虚假诉讼者被顶格处罚6300万元;司法区块链降低网络著作权人维权成本,达到在线“诉源治理”效果;197万人次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裁判;诚信创业失利者获得“东山再起”机会。

  《报告》将上述举措的效果生动概括为“让虚假陈述者付出代价、制假售假者受到惩处、碰瓷者落入法网,让诚实守信者受到激励,促进诚信社会建设”。

  换言之,就是让人民法院的司法政策和个案裁判引导价值认知,真正发挥市场秩序、社会风气的“风向标”和“压舱石”作用。

  

  严惩网络黑灰产业链犯罪

  总书记多次强调,“网络犯罪已成为危害我国国家政治安全、网络安全、社会安全、经济安全等的重要风险之一”,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更不能成为违法犯罪的温床”。

  在网络空间、诈骗、赌博、传销、黑客、谣言都已算不上新型犯罪,但手段却随技术发展常变常新、迭代升级,需要不断细化司法识别标准,提升司法应对能力。

  《报告》提到的“3.3万件网络犯罪案件”,既有买卖他人社交平台账号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也包括“拒不履行网络安全管理义务,为信息网络犯罪提供帮助”等行为。

  需要注意的是,《报告》首次提到“网络黑灰产业链犯罪”。所谓“网络黑灰产业”,是指利用互联网技术,寄生依附于网络违法犯罪行为,为其提供技术支持、数据资源、运营平台、基础服务和资金渠道的利益群体及其行为。换言之,是为其他网络犯罪“输血供粮”的产业链条。

  “黑色”产业简称“黑产”,是指被法律法规明文禁止的产业。例如,通过远程侵入计算机系统或植入木马病毒,批量窃取他人数据信息的行为。

  “灰色”产业简称“灰产”,是指打法律法规“擦边球”的产业,如数据爬取、流量劫持、恶意注册、刷单炒信等。这类行为在查处或定性上或存在模糊地带,但客观上又具备一定危害性。

  总体上看,互联网“黑产”与“灰产”的范围并不恒定。随着依法治网力度加大,立法逐步健全,过去的“灰产”可能被作为“黑产”查处;技术升级或政策调整后,一些“黑产”借助合法平台掩护或包装,又可能摇身一变转为“灰产”。

  现实中,“黑产”与“灰产”交织缠绕、交互掩护、交叉转化,难以精确区分。因此,一般将两类产业统称为“网络黑灰色产业”。网络黑灰色产业链隐藏于网络犯罪幕后,通过合法产业、加密技术、动态IP等提供掩护,不易识别、溯源、查控和追责,必须追根溯源、综合治理。

  《报告》提到严惩“网络黑灰产业链犯罪”,说明最高司法机关也意识到相关行为的危害性,也彰显了人民法院“织密”虚拟空间“法网”的决心:无论网络犯罪如何花样翻新、黑灰产业链如何乔装打扮,也不管它延伸到哪个领域、伪装成何种形式,司法政策都将做到同步跟进、覆盖打击!

  

  促进数字经济健康发展

  “数字经济是全球未来的发展方向”。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数字经济发展和全球数字治理提出倡议。中国数字化发展的经验和举措,也赢得多国人士赞誉。截至2020年12月,我国网络零售额已连续八年全球第一,数字支付比例首屈一指,数字货币试点进程全球领先,数字经济规模已近40万亿元。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指出的,“数字经济、互联网金融、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新应用快速发展,催生一系列新业态新模式,但相关法律制度还存在时间差、空白区。”全球领先的数字化覆盖程度、经济体量、产业样态、应用场景,延伸到司法领域,导致许多纠纷类型是全新的、所涉业态是全新的,相关裁判规则也因此具有首案示范作用和规则引领效应。

  在数字领域,许多前沿性案件的审理,难度已不局限于“寻找事实,寻找法律”,而是决定数字经济能否健康发展的利益衡量,有时候必须在多重价值之间平衡取舍,例如:公共安全与个人自治、数据累积与个人隐私、合理利用与过度侵入、繁荣创意与产权保护、日益包罗万象的网络平台与亟待伸张的用户权利,等等。

  《报告》提到的视频网站付费超前点播案、网络直播行业专项整治、新业态从业者合法权益保护等,都是人民法院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政策导向,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造开放、公平、公正、非歧视的数字法治环境”方面的探索与尝试,是人民法院为全球数字治理提出的“中国方案”。

  

  加强人格权的司法保护

  民法典的生效实施,是中国法治在2021年的头等大事之一。为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对591件司法解释及相关规范性文件、139个指导性案例进行了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全面、系统、规范的清理工作,“废止116件,修改111件,决定对2个指导性案例不再参照适用。”

  人格权独立成编,彰显了民法典的人民立场和人文关怀,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贯彻民法典,首要工作是维护好民事主体最基本的权利,加强人格权保护。《报告》着重介绍了人民法院强化人格权司法保护的举措。

  过去一年里,人民法院通过公正审理一系列人格权保护案件,让民法捍卫人格尊严、人身自由的“阳光”既惠及英雄烈士、弱势群体和职场“打工人”,也投射到网络空间、新兴业态和个人居住场所。只要侵犯到他人的人格权,无论是在微信群恶语相向,还是在楼道安装可视门铃,都将被依法禁止。

  同时,人民法院也进一步加强了对肖像、声音和个人信息保护、申请人格权侵害禁令、违约精神损害赔偿等新规定的适用指导和裁判规则研究,完善有关自然人生物性、社会性数据等合法权益的司法保障机制,做到既把握好信息技术发展与个人信息保护的边界,也平衡好个人信息保护与公共利益的关系,让民法典相关规定转化为生动的司法实践。

  

  加强少年法庭建设

  今年年初召开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周强院长专门强调,“要深入实施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坚决依法严惩各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特别是针对未成年人的杀人、拐卖、强奸等挑战法律和社会伦理底线的重大犯罪,该判处重刑乃至死刑的要毫不手软。”《报告》里提到的“百香果女童被害案”,就是人民法院经过再审,对强奸杀害女童的杨光毅依法改判并执行死刑。

  正如《报告》所言,“保护未成年人就是保护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过去一年多时间里,最高人民法院党组6次专题研究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的改革发展问题。在完善刑事、民事、行政领域少年司法政策的同时,决定进一步强化少年司法的组织保障。

  2021年3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揭牌成立。作为一项层级高、职能实、成员相对固定的重要工作机制,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综合统筹未成年人审判指导,参与未成年人案件审判管理,协调开展未成年人案件巡回审判等工作。3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六个巡回法庭正式挂牌“最高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巡回审判点”,各项工作也已启动。

  随着这些“新面孔”渐次亮相,各级法院的少年审判力量也将夯实加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司法矩阵”必将大有作为!

  

  案件增幅15年后首次下降

  在2020年11月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国国情决定了我们不能成为‘诉讼大国’。我国有14亿人口,大大小小的事都要打官司,那必然不堪重负!”

  如何避免成为“诉讼大国”?今年2月19日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给出了答案。

  会议在审议通过《关于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意见》的同时,提出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

  事实上,2004年到2019年,我国法院受理的诉讼案件数量一直处于上升状态,2016年突破2000万件,2019年突破3000万件关口……

  既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又要“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在最高人民法院的部署推进下,经过两年奋战,全国法院全面构建起中国特色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机制,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

  

  效果如何?

  《报告》给出答案:越来越多的矛盾纠纷尚未进入诉讼程序就得到化解,民事诉讼案件以年均10%的速度持续增长15年后首次下降,体现了“抓前端、治未病”的显著成效!

  言必信,行必果!2019年1月召开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曾提出“要加快推进跨域立案诉讼服务改革,推动诉讼事项跨区域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解决好异地诉讼难等问题。”

  跨域操作,前提是标准统一。全国3500多家法院,1万多个法庭。把法庭作为协作端,两两协作可能性达1.04亿种,标准如何统一?工作量之大,不言自明。

  无论过程如何艰难、工作量如何浩大,结果就是:人民法院把困难留给自己,把方便留给群众,把看似不可能变成了可能,完成了总书记提出的任务要求,兑现了对党和人民的承诺。到2021年初,跨域立案服务已全面覆盖四级法院,累积提供跨域立案服务8.2万件。

  数字时代,尽管有疫情防控需求,但跨域、跨境的在线司法服务都不能中断。除跨域立案外,跨境网上立案服务也在过去一年取得突破性进展,相关平台和规则均已有序运行。

  人们不由感叹,司法领域的“山川异域,风月同天”,不仅有守望相助,还有诉讼服务!

  

  法律适用分歧解决

  裁判中的法律适用是否统一,决定了司法公信力能否垂范久远,也影响到司法“稳预期”的功能发挥。

  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健全完善法律统一适用机制上接续发力,在推进落实2019年出台的审判委员会制度改革意见、建立法律适用分歧解决机制的实施办法基础上,先后印发《关于完善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工作机制的意见》《关于统一法律适用加强类案检索的指导意见(试行)》和《关于完善人民法院专业法官会议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

  上述努力体现在审判权力运行体系中,就是《报告》中提到的制度框架:“建立类案检索初步过滤、专业法官会议研究咨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法律适用分歧解决机制。”这样的重重过滤,既符合司法规律,也有利于类案同判。

  “加强对全国法院审判工作的监督指导”,是最高人民法院肩负的重要职能。在制定28件司法解释、发布17个指导性案例的同时,最高人民法院还在过去一年印发了《关于规范高级人民法院制定审判业务文件、编发参考性案例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高级人民法院进一步规范办案指导文件、参考性案例发布程序,及时向最高人民法院备案,从机制上防止不同地区办案标准的不合理差异,彰显审判权的中央事权特质。

  

  繁简分流提升司法效能

  “要深化诉讼制度改革,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2019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为民事诉讼制度改革指明了目标和方向。

  同年,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作出《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授权在全国15个省(区、市)的20个城市开展试点工作。

  试点一年,成效几何?经验几何?下一阶段试点任务应该怎样推进?

  受篇幅所限,《报告》只用“取得阶段性成效,司法效能明显提升”予以评价。

  具体答案,可以看周强院长2月27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所作的试点情况中期报告。

  报告当中,数据是实打实的,成效也是实打实的。

  

  一年来,305家试点法院:

  ——诉前委派调解纠纷169.66万件,成功化解54.34万件,纠纷诉前化解率达32%,既有效减少了诉讼增量,又保障纠纷得到及时高效化解,大大降低了群众解决纠纷的时间、精力和费用成本;

  ——受理司法确认申请13.31万件,裁定确认调解协议有效12.91万件,确认有效率达97%;

  ——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结案件61.11万件,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从试点前的5.7%,上升至19.3%。小额诉讼案件平均审理期限27天,少于法定审限的一半,提起再审率为0.1%,再审改发率为0.01%,实现了司法质量、效率的双提升;

  ——适用简易程序审结案件207.98万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达到63.8%,平均审理期限48天,较法定审限缩短42天,审理效率明显提升;

  ——独任制一审案件上诉率为6.1%,二审改发率为0.6%,同比分别下降27%和29%;独任制二审案件提起再审率为0.6%,再审改发数为17件,案件质量指标一定程度优于合议制案件;

  ——在线立案率为54.5%、电子送达适用率为56.1%,较试点前同比分别上升17个百分点和34个百分点。在线庭审占所有庭审的近30%,平均庭审时长46分钟,较线下庭审缩短60%,在线诉讼应用规模和质量不断提升。

  试点时间已不足一年,下一阶段,最高人民法院将根据立法机关审议意见,继续完善试点配套举措,适时建议完善相关法律,加快推动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符合司法规律的民事诉讼制度。

  

  血染法徽

  “三个规定”及其实施办法,为各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依法公正履职架设了“高压线”、筑起了“防火墙”。

  湖南法院的周春梅法官就是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的楷模!

  因为拒绝说情打招呼,她被歹徒残忍杀害。《报告》中那句“血染法徽”,让我们再次见证了周法官用生命捍卫司法公正的勇气与悲壮。

  《报告》显示,除周春梅外,还有胡国运、魏晶晶等29名法官,因超负荷工作或遭受暴力伤害等原因,不幸牺牲在岗位上。逝者们“用执着坚守、奉献牺牲,诠释着对党和人民的忠诚、对法治事业的热爱。”

  “征途漫漫,惟有奋斗。”站在新的历史交汇点,接过英雄们的“接力棒”,各级人民法院将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推动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既解决案件的法结,又化解群众的心结,努力做到“法安天下,德润人心”,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原文链接:http://yn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1/03/id/586061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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