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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两会】最高法报告里的“云岭”元素!

发布时间:2021-03-16 来源: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3月8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其中提到云南法院多个亮点工作。

  

  抗击疫情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云南法院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要求,闻令即动,坚决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大局安全稳定。

  

  迅速发布相关提示

  2020年1月29日,云南高院推出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的诉讼提示,并附云南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简称“云解纷”平台)、云南移动微法院、云南司法信息网操作指南。

  

  快审快结云南首例涉疫情网络诈骗案

  2020年1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进入战时状态,医用口罩成为紧俏货。云南河口县的张某通过在微信群里发布卖口罩的消息实施诈骗。

  2月14日河口法院受理案件后,依法适用速裁程序,于2月18日上午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并当庭进行宣判,判处被告人张某犯诈骗罪,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这起“口罩诈骗”从立案侦查、提起公诉到开庭审理、一审宣判,共历时10日。

  该案系云南首例涉疫情网络诈骗案。

  

  推出“云南法院网上诉讼服务指南”

  疫情防控期间,云南法院以网上审务管理为龙头,协调推进审判执行工作与疫情防控工作,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开展各项司法活动,宣传引导诉讼当事人通过“云解纷”平台、云南移动微法院和云南司法信息网,进行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网上缴费、案件查询和网上开庭、网上调解等诉讼活动。

  云南法院法官还用三种民族语言教你玩转“线上解纷”微信小程序。

  

  战“疫”不放松,庭审走“云”端!

  2月28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一起故意杀人刑事案件进行远程开庭审理。

  刑事案件互联网庭审牵涉到检察院、看守所、辩护人等多个主体。该案恰逢疫情防控时期,网上开庭能做到诉讼参与人与法院干警零接触,更大化地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安全。同时,在线审理模式也大大提升了审判效能,在这个特殊时期进行网上审理刑事案件,还有着更特殊的意义,彰显了云南法院打击违法犯罪的决心,更是对疫情期间违法犯罪起到了震慑作用。

  

  红河中院依法对罪犯马建国执行死刑

  2020年3月1日,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马建国故意杀人一案并当庭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马建国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审宣判后,被告人马建国提起上诉。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于2020年3月30日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马建国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裁定。

  2020年7月9日,云南省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依法对2020年2月6日故意杀害两名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的马建国执行死刑。检察机关依法派员临场监督。

  马建国案入选2020年度人民法院十大案件。

  

  

  扫黑除恶

  

  云南法院圆满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判执行任务,紧盯“案件清结”“黑财清底”,判处涉黑恶案件1247件12474人,结案率99.3%,其中涉黑案件251件4010人、涉恶案件996件8464人,追缴、没收违法所得4.6亿元,执行财产刑20.3亿元,执行到位率91.3%,发出司法建议895份。

  着力打击侵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犯罪,审结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刑事犯罪案件。依法惩处黑恶犯罪分子,对孙小果等黑恶势力犯罪组织头目依法判处死刑并执行;坚持“打财断血”,坚持“打伞破网”。通过专项斗争,社会治安明显改善,人民群众安全感显著增强。

  

  

  创新巡回审判机制

  

  为方便群众诉讼,让“群众少跑腿”,2020年,云南法院积极探索巡回审判的新途径、新方法,不断开展巡回审理,将司法审判和法制宣传工作有效结合,就地受案、就地公开开庭审理,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及时把纠纷化解在基层,打通司法为民的最后一公里,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背着国徽!翻山越岭,他们来了

  居住在昆明市禄劝县大山深处的少数民族,直到今日依然保留着自己的传统习俗和语言。于是,一个特殊的“移动式”法庭相伴而生。

  这个法庭的法官们还通晓当地民族语言,他们背着国徽翻山越岭,用巡回审理的方式把法律送到群众家门口,用少数民族语言调解纠纷,切实维护好民族团结。

  

  大山深处的巡回审判路

  “现在开庭!”一张小方桌,两张四方凳,空旷的户外就变身法庭。法官、书记员与原被告围坐成一个小圈,一起相邻权纠纷案件就这样开庭了,云龙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巡回审理案件的一个缩影。

  2018年至2020年,云龙法院三个基层法庭平均巡回审判率达到78%,让司法接地气、解民忧、惠民生,真正让山高路远交通不便不再成为人民群众寻求司法维权的障碍,切实将审判管理服务的为民措施落实到最基层。

  针对法庭辖区少数民族群众聚居的具体情况,双语法官积极开展民族特色巡回审判工作,法庭干警常年携卷下乡、就地办案,深入田间地头、农户家开展就地立案、就地开庭、当庭调解等。运用民族语言立案、送达和审理案件,方便少数民族群众,积极邀请村寨少数民族中有威望的长者协助、参与案件调解,运用民族风俗习惯和村规民约化解纠纷,在巡回审理中,对双方争议不大、当事人同意调解的案件,承办法官运用包括法律、道德、伦理、情理在内的多元调解方式,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通过诉前调解、庭审调解、庭后和解多管齐下,做好当事人疏导工作,调解成功率高,自觉履行率高,更好地做到定分止争、息诉平访。

  

  哀牢山深处的小法庭

  哀牢山山路崎岖、弯多坡陡,一些地方只能徒步行进。为了方便当事人参与诉讼,红土坡中心人民法庭常年开展巡回审理,法庭干警们总是把国徽扛在肩上,无论在哪里开庭,他们都会将国徽高高挂起。国徽在,法律在!

  

  穿梭在大山里的“车载巡回法庭”

  有一辆车,车身上印着“巡回法庭”四字,在密林深处、山岭之间,你都能看到它的身影。它还开进田间地头、开到农户门前,这辆车就是祥云县人民法院的“车载巡回法庭”。

  巡回审判车的率先引进,为巡回办案、宣传法制和送法下乡提供了便利和平台。据介绍,巡回审判车内可安置审判法庭,一些涉及当事人隐私权的案子,可在车内封闭开庭。巡回审判车内配备了车载电源设备、移动数字法庭系统,可实时同步录音录像、实时监控。

  多功能、复合型车载科技巡回法庭活动平台,实现集立案、调解、开庭和宣判为一体的流动法庭诉讼服务目标,切实解决了诉讼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

  

  守边护边!偷越国(边)境案巡回审判

  9月24日,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来到力所乡图地村打洛橡胶一队,巡回审判一起偷越国(边)境案件,当庭以偷越国(边)境罪,依法判处3名被告人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巡回审判这一富有特色的审判模式将在云南法院继续开展。

  

  

  精准服务“六稳”“六保”

  

  2020年,云南法院坚决服务“六稳”“六保”,及时出台服务保障复工复产司法措施,妥善处理因疫情引发的合同违约、企业债务等民商事纠纷,更多采取调解、“活封”等轻缓司法方式,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千方百计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司法护航民营经济发展

  为进一步保障和服务好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2021年1月20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与云南省工商业联合会共同召开听取工作意见座谈会,听取民营企业家代表、商会调解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020年,云南法院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确保完成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全省法院政治建设取得新成效,统筹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实现新进展,打击刑事犯罪赢得新战果,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迈出新步伐,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实现新作为。

  近年来,省高院与省工商联进一步深化沟通协作,先后推动出台了《关于依法保护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开展诉调衔接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适应经济新常态服务和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等文件,建立了省工商联、省高院和民营企业有效沟通的联系机制,云南高院确定了“云南省总商会民商事调解中心”为特邀调解组织并聘请商会人士、民营企业家及省工商联工作人员共15人为特邀调解员,为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护。

  

  助力民营企业复工复产

  疫情防控阻击战打响以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迅速响应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以高度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履行服务“六稳”“六保”的重要职责使命。

  及时印发依法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的实施意见,妥善审理因疫情引发的合同违约、企业债务、租金纠纷等案件,助力企业纾难解困,引导各方互谅互让。

  2月10日,楚雄市人民法院为一家具备卫生防护用品生产资质和生产条件的当地药企对公账户“解冻放行”,并得到申请执行人的认可,全力配合防控疫情,为多年拖欠执行款的该药企赢得自救重生的机会,形成“法院极速解封、药企紧急复工、申请执行人理解”的多赢态势。短短数月,企业自救成功,并向社区捐赠口罩体现社会担当,法院也顺利执结案件。

  

  妥善处理涉民营企业执行案件

  疫情发生以来,民营企业生产经营面临巨大挑战。为进一步提升人民法院执行水平,助力辖区内民营企业顺利复工复产,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多措并举,依法妥善处理民营企业执行案件。

  对民营企业为申请执行人的案件,法院加大执行力度,穷尽相关执行措施,努力提高案件实际执行率和执行标的到位率,及时发放执行到位案款,有效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利。

  对被执行人为民营企业的案件,法院加强督促被执行人能够主动履行相关的法律义务。依法规范采取查封、冻结、扣押等执行措施,严禁超标的查封。

  

  让破产企业蝶变重生

  在企业破产案件审理中,注重兼顾破产企业、债权人、企业职工多方利益。

  在云南省峨山县有这样一个民营企业,226名职工半年没有拿到工资,企业一年没有为职工缴纳社保,且负债1.6亿元濒临破产。即便如此,珍惜工作机会的226名职工仍坚持在生产一线,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办案过程中,峨山县人民法院多措并举,仅用8天,让破产企业蝶变重生。

  

  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近年来,云南法院以实际行动回应民生诉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2021年2月,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争分夺秒,春节前为农民工讨薪1900万元,本案从获悉财产线索,到发放全部执行款,仅用时2天。法院全力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始终将涉民生案件作为执行工作的重中之重,对此类案件,做到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兑付,切实保障涉民生案件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一站式多元解纷

  在刚刚过去的2020年里,云南法院坚持从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出发,积极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人民法院解决纠纷和诉讼服务能力水平。

  

  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

  云南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多方联动,诉讼与仲裁、公证、行政裁决衔接,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多元化解。

  坚持调解优先,提升诉讼服务中心实质解纷功能,设立676个调解工作室,9928名特邀调解员入驻法院参与调解,149个法院全部上线“云解纷”平台,通过委派委托调解,诉前化解矛盾纠纷123490件,司法确认20608件。

  坚持把调解贯穿诉讼全过程,以调解方式结案187512件,占民商事案件结案总数的53.7%。

  结合民族地域特点,配备192名双语法官、选聘585名双语调解员,设立35个民族特色调解室,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更贴心的双语解纷服务。

  推进简案快审,通过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办理案件250843件。发扬马锡五审判方式,大力开展巡回审判,巡回审理案件58086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

  加强智慧法院建设,网上办案系统与云南政务服务平台、一部手机办事通全面对接,试点设立24小时自助法院,为群众提供更便捷服务。

  云南是全国少数民族最多的省份,云南法院立足云南基本省情着力打造具有云南民族特色的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形成了云南特色品牌。

  

  创新出台多元解纷促进条例

  在云南法院的推动下,《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促进条例 》获红河州人大表决通过,并报经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公布实施。这是全国首个自治州层面的多元解纷促进条例。此次地方立法,将云南推进多元解纷的经验以立法形式固定下来,从制度层面推动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进一步落地。

  

  “阿诗玛”调解

  石林县人民法院“阿诗玛”调解室,引导律师、法律援助等社会力量参与到诉前调解、庭外和解、法律咨询及信访答疑等工作中。在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中,阿诗玛调解室调解员,积极与被告沟通,耐心细致地进行调解,最终,在立案的3天后,原告拿到了案款。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了更亲和、更易接受的双语调解服务。速度见证效率,效率彰显司法为民初心。

  

  “梅葛”调解

  楚雄州姚安县人民法院的“梅葛”调解“声”入人心,“梅葛”作为彝族天文、历法、婚俗的史诗“根谱”流传上百年,在一起离婚纠纷中,双方情绪较为激动,原告坚持要求离婚,调解员结合案情,将情、理、法编成“梅葛调”唱给双方当事人听,歌声未了,双方已流下眼泪,夫妻和好,这种打动人心的方式无形中起到了春风化雨的作用。

  

  “金花”调解

  大理市人民法院喜洲人民法庭的“金花调解”,选聘了5名熟悉法律法规、通晓白族语言及民风民俗的女调解员,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深得当地群众认可,五朵金花调解的故事已成为宣传大理喜洲的一张法治名片。在一起相邻纠纷中,被告建盖的卫生间正对原告的堂屋而产生纠纷,调解员按照白族的风俗和建筑习惯,堂屋是白族房屋的主房,是接待宾客和供奉祖先灵位的场所,在白族人心中有着神圣的地位,“金花调解员”从民风民俗入手,耐心开展调解工作,被告当场表示改变卫生间位置,双方握手言和。

  

  “金莲”调解室

  迪庆州中级人民法院的“金莲”调解室,李金莲是傈僳族,通晓傈僳族语言,2018年当选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也是一名“90后”基层全国人大代表,2019年以优异成绩考入迪庆中院。她常说:“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迪庆中院还成立了“金莲调解工作室”,她主动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积极参与到法院的调解工作中,力所能及的为民解忧,化解了许多矛盾纠纷。在一起抚养纠纷的上诉案件中,双方都为孩子的抚养权争执不下,李金莲耐心细致的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女方同意男方探望孩子,男方撤回上诉。

  


原文链接:http://yn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1/03/id/585483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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