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昆明市司法局在昆明中院数据中心举行“昆明市行政争议调解和解检察监督中心”及“调解工作指导中心”(两个中心)揭牌仪式。
此次揭牌仪式的主题是推动“两个中心”建设,实质化解社会矛盾。一直以来,昆明中院坚持“减少诉累、降低成本、方便群众”的工作原则,与昆明市司法局推动完善“社会调解优先,法院诉讼断后”的递进式矛盾纠纷分层过滤体系,创建“法院+司法局、法庭+司法所、法官指导+人民调解”的调解模式,着力提升社会矛盾化解能力和水平,设立“昆明市调解工作指导中心”,为完善社会矛盾多元化解体系再添砖加瓦。
由于行政争议的特殊性,导致争议实质化解难度大,出现了行政案件上诉率及信访申诉率高,行政争议实质化解难度大,司法资源和行政资源被反复消耗的情况突出,为切实破解这一长期以来困扰当事人、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痼疾,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昆明市司法局经前期认真调研、积极谋划、共同协商,决定设立“昆明市行政争议调解和解及检察监督中心”。
该中心的挂牌恰逢云南省人大常委会11月25日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通过《关于加强行政审判工作的决定》之机,对落实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有重要意义。
“两个中心”的设立,既是大力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深化司法改革,实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重要举措,又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既是对新时代行政审判使命的回应,也是昆明市行政机关及司法机关的一次有益尝试和大胆摸索。“两个中心”的设立,在更高层次上促进公正和效率的平衡,为人民群众开辟新的纠纷解决渠道,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为推动昆明市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提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