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育和树立公务员先进典型,展示新时代公务员队伍精神风貌,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决定以“牢记初心使命,践行‘两个维护’,勇于担当作为,服务人民群众”为主题,联合开展“最美公务员”学习宣传活动。在各地区和有关部门推荐的基础上,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提出了33名“最美公务员”人选,并于2020年11月9日至13日公示。其中,云南省楚雄市人民法院民事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四级高级法官段莉萍入选。
附:“最美公务员”人选(33名)
刘立飞,男,汉族,39岁,中共党员,北京市医院管理中心医疗护理处副处长、三级调研员。
高燕梅,女,汉族,49岁,中共党员,天津市河东区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冯强,男,汉族,38岁,中共党员,河北省赤城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
吴苏俊,男,汉族,50岁,中共党员,山西省大同市财政局煤炭基金管理科科长,驻浑源县东坊城乡荆庄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队长。
刘叶阳,男,蒙古族,31岁,中共党员,内蒙古自治区喀喇沁旗河南街道党工委委员、管理办公室副主任,驻马鞍山村第一书记。
张彪,男,汉族,57岁,中共党员,辽宁省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一级主任科员。
于洋,男,汉族,37岁,中共党员,吉林省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计划统计处处长,驻蛟河市拉法街道海清村第一书记。
沈淼,女,汉族,45岁,中共党员,黑龙江省嫩江市联兴乡党委书记。
孙筱和,男,汉族,36岁,中共党员,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高新产业和科技创新处副处长。
聂永平,男,汉族,53岁,中共党员,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世业镇副镇长,先锋村党总支书记。
钟毅,男,汉族,30岁,中共党员,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科技信息化局计算机应用管理科副科长、警务技术三级主管。
刘双燕,女,汉族,45岁,中共党员,国家税务总局亳州市税务局机关党委副书记,驻利辛县汝集镇朱集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队长。
梁志埠,男,汉族,36岁,中共党员,福建省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管理处副处长、二级主任科员。
桂河标,男,汉族,32岁,中共党员,江西省余干县梅港乡人民政府四级主任科员。
宋辉,男,汉族,42岁,中共党员,山东省长岛综合试验区大钦岛乡党委政法委员。
朱明明,女,汉族,37岁,中共党员,河南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四大队大队长。
韩沂妗,女,汉族,33岁,中共党员,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曾维光,男,汉族,43岁,中共党员,湖南省湘阴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刘志刚,男,汉族,41岁,中共党员,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装备工业处处长、一级调研员。
黎明华,男,壮族,44岁,中共党员,广西壮族自治区宁明县峙浪乡党委副书记、乡长、一级主任科员。
张庆福,男,汉族,36岁,中共党员,海南省海口市公安局特警支队五大队副大队长、二级警长。
梅玫,女,汉族,39岁,中共党员,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五部主任。
师玉容,女,汉族,41岁,中共党员,四川省沐川县高笋乡党委书记。
张厚学,男,汉族,43岁,中共党员,贵州省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人事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驻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大营镇大营村第一书记。
段莉萍,女,汉族,49岁,群众,云南省楚雄市人民法院民事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四级高级法官。
多布杰,男,藏族,57岁,中共党员,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巴宜区更章门巴民族乡人民政府二级科员,久巴村党支部书记。
靳康鹏,男,汉族,42岁,中共党员,陕西省铜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驻宜君县哭泉镇哭泉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队长。
刘韶华,女,汉族,51岁,中共党员,甘肃省永昌县城关镇党委委员、二级主任科员,永福苑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布周,男,藏族,56岁,中共党员,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长江源园区可可西里管理处党委书记、主任、一级调研员。
海萍,女,回族,51岁,中共党员,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四级主任科员,驻官厅镇东峡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队长。
依米然·白和提,女,维吾尔族,36岁,中共党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市兰干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胥小翠,女,汉族,46岁,中共党员,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哈密垦区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二级警长。
胡银宽,男,汉族,29岁,中共党员,广州海关所属广州白云机场海关旅检二处卫生检疫科副科长。
云南省楚雄市人民法院法官段莉萍位列其中
图自楚雄法院
在云南省楚雄市人民法院,见过段莉萍法官的人都忘不了她的微笑。无论是立案还是调解,巡回办案还是普法下乡,她总是用微笑迎接来访者,用爱心为群众排忧解难,用耐心化解矛盾纠纷,用真心温暖群众的心,爱笑的她用26年践行司法为民的经历生动讲述“微笑是一种司法语言”。
洒鸡口人民法庭 司法实践第一站
1993年7月,20岁刚出头的段莉萍从云南政法高等专科学校毕业,被分配到楚雄市人民法院。她职场的第一站就来到了距离楚雄市区120多公里的洒鸡口人民法庭。该法庭是楚雄市人民法院受案辖区最大的一个法庭。20多年前,洒鸡口法庭工作环境非常艰苦,无电缺水。每天,法庭工作人员要轮流去山上小水洼里汲水。可是,她从没抱怨过一句。她把艰苦的工作生活条件当作挑战和磨炼。她努力克服种种困难,迅速适应了山区的工作环境。
段莉萍清楚记得她参与审理过的第一起离婚案件。当时,她还是个书记员,跟随审判员罗万清到提出离婚诉讼的一户村民家做家访。山区路况差,家访经常是车走一半路程,人走一半。经过细致的走访,她了解到,夫妻双方平日感情还是不错,有调解和好的基础。于是,她和审判员罗万清分头去做夫妻双方的工作。经过多次疏导,最终,妻子撤诉。几年后,她当了法官,常对年轻的合议庭成员说:“偏远山区讨一个媳妇不容易,离婚案件一定要谨慎处理,处理不好可能引发更多的家庭问题,甚至社会问题。”
图自楚雄法院
立案庭 人生最好的12年
2003年1月,段莉萍因工作需要被调到楚雄市人民法院立案庭负责立案审查工作。这一干就是12年。常年在基层跟老百姓打交道的经历让段莉萍深知他们的喜怒哀乐。她常说:“法官要赢得民心,就要换位思考,用真情办案,让法律更贴近民心。”
面对每一起案件,段莉萍都在诉前调解上下功夫,着力把矛盾化解在立案环节。2013年7月,楚雄市人民法院收到一份来自德宏州陇川县的邮寄诉状。诉状中的小王只有10岁,小王的奶奶在诉状中称,小王的父亲外出打工下落不明且吸毒,母亲改嫁。父母都不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小王只能随爷爷奶奶一起生活。现在,小王的爷爷因脑梗瘫痪在家,奶奶又体弱多病。他们已经无力继续负担小王的学习生活费用,故向法院起诉要求其母亲陈某承担抚养义务。收到诉状后,小王的境遇时刻牵动着段莉萍的心。在审查确定该案属于法院管辖后,段莉萍多次前往陈某所在的村小组寻人。邻居告诉她,陈某已外出打工。考虑到案件涉及抚养关系,缺席审判不能解决实际问题。春节前,陈某返乡过年。段莉萍收到消息后,立即赶到陈某家。她以一个母亲的身份和立场与陈某拉家常,给她讲解法律政策。原本情绪激动的陈某被深深触动了。最终,陈某与原告方共同协商,妥善解决了小王的抚养问题。
2013年11月,段莉萍被任命为立案庭庭长。立案庭是人民法院的对外窗口。立案庭每年要接待数以万计的当事人。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法院的对外形象。因此,她常用“三个一”和“三个心”来要求立案庭的接待工作。“三个一”即一杯热茶、一张笑脸、一腔热情;“三个心”即热心、耐心、细心。
图自楚雄市人民法院
速裁中心 简案不简单
2017年6月,楚雄市人民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示范法院”。作为云南全省131家基层法院仅有的两家示范法院之一,楚雄市人民法院早在2016年就先行先试开始组建速裁团队。速裁团队的6名法官来自不同庭室。段莉萍是速裁团队的负责人。
段莉萍带头示范,带领全庭法官推行“简案快办、调判结合、即调即执、案结事了”的案件繁简分流改革。简案不简单。2017年,李某在为王某运输货物中因操作不当造成交通事故,致自己双下肢受伤,构成二级伤残。这起普通的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经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后,双方达成协议并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段莉萍依法对人民调解协议进行审查时,发现人民调解委员会作出的调解书遗漏了赔偿权利人李某的被抚养人,且调解协议表述不规范。为使纠纷得到妥善处理,她向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充分的法律释明,告知他们到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更正调解协议。人民调解委员会更正协议后,段莉萍审查无误,当场制作确认调解协议的裁定书并送达双方当事人。赔偿义务人王某当庭将12万元赔偿款交给法院。段莉萍看到轮椅上的李某,担心现金的安全,于是,她带着法警陪同李某把12万元存到银行,才放心离开。
一位公正的法官,一份说理充分、胜败皆服的判决书,胜过一打宣言。
图自楚雄市人民法院
“微笑法官”段丽萍,用法律的光辉温暖百姓的心,使当事人在案件中真正的感受到公平正义。
让我们为段莉萍法官点赞,让我们向先进典型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