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法官,他总是热衷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不断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向最基层延伸,充分塑造了新时代人民法官为人民的新形象。他就是蒙自市人民法院员额法官朱宝华。
坚持多元化解,优化适居营商环境
为了忠实履行党员义务,朱宝华同志自觉融入“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合协调、多元共治”工作格局,积极参与辖区社会治理体系建设。通过每半年对辖区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站所、企事业单位、村委会等排查走访并建言献策,芷村大锡厂涉及42户农户整体搬迁工程收尾工作稳步推进,鸣鹫新能源风力项目中损害纠纷得以赔偿等,改善了营商环境;同时,涉及脱贫攻坚的28件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芷村灯笼山安全事故责任纠纷案、黑拉冲村委会追索工程款案、芷村中心校学生伤亡纠纷等重大影响纠纷案件得到妥善化解,推动了农村和谐稳定。
工作中,他坚持“三必调”,即婚姻家庭类纠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充分考虑当事人之间的特殊关系,确保涉案不生嫌,促进家庭和谐,企业依法用工;坚持“三必查”,即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相邻权纠纷三类案件必须到现场勘察、走访调查,有效提高案件审判质量和效果,促进农业发展,维护农村稳定。坚持“三必巡”,即赡养抚养、生命权健康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三类涉及社会道德风尚、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案件必须到纠纷地现场开庭。
强化审判质效,弘扬公平正义
朱宝华有个信念,要让当事人少走一步路、少花一分钱,真正将“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体现在法官身上,真正将“为人民服务”牢记心头。
2017年以来,朱宝华审结的751件案件中,调撤率高出全院平均26.13个百分点;2020年截至6月3日审理的案件中调撤率高达83%;平均办案周期仅为30天,比全院平均数少18天。在执行局工作期间,他结合“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要求,自审自执案件达93件426.58万元;他承办了蒙自首批涉房地产纠纷多元化解案件,13件诉讼案件调解处理,5件执行案件以物抵债结案,抵兑金额4980万余元,保障了460户回迁户顺利回迁;切实“融化”了蒙自房地产行业“冰冻期”,开启了该行业的“春天”,最终为蒙自市探索出的“以商救商、法律监督、金融支撑、封闭运行”涉房地产纠纷多元化解新路子积累了实践经验。
在他调解结案的诸多案件中,他所讲的法理情理总让人心服口服,申请进入强制执行程序的仅有31件,按比例不到10%。他参与办理的李缨先予执行两案,因案件质效好,分别在中央电视台“法治中国”专题片和“经济与法”栏目中作了专题报道。
延伸审判职能,营造和谐司法氛围
朱宝华坚信司法参与和司法裁判的巨大引领作用。他90%以上的案件都坚持到案发地、乡村庭院、田间地头就地巡回开庭,通过现场“阳光司法”庭,向广大群众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进一步增强了人民群众知法、守法、用法意识。
朱宝华始终坚持党员领导干部的责任与担当,持续强化人民调解委员会业务指导力度,通过人民调解员培训,进一步提高调解组织对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土地纠纷、损害赔偿纠纷等常见矛盾的处置能力。
在鸣鹫、老寨司法所设立巡回审判点,切实有效地与乡镇综治办、调解委员会等形成职能对接,形成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合力,使大量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的纠纷在第一时间得到平息。
朱宝华持续推进法治宣传力度,在辖区内开展普法讲座7次、“控辍保学”宣讲7次、“扫黑除恶”宣讲4次,集市日开展法律咨询服务6次。
恪守规矩,永葆职业操守
作为员额法官,朱宝华是司法体制改革的实践者,在人、财、物省级统管和司法责任制下,他始终自觉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讲政治,守规矩,积极投身党委政府、院党组中心工作大局中,结合政法系统正在开展的“以案促改”从严治警集中整治工作、法院系统开展的“两个坚持”专题教育学习活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恪守法官职业道德和法官行为规范,时刻用自己的言行塑造“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法官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