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法院充分利用智慧法院、“互联网+”、“1+N”庭审模式等多种手段在工作日、周末预约看守所开庭,确保案件审理顺利进行。
5月17日星期天,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李天华、刘伟、吉宁、安刚等19人涉嫌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逃税罪一案。
此次庭审采用“1+N”模式,合议庭成员、公诉人、辩护人及3名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在东川区法院第一法庭参加庭审,其余16名被告人分别在东川看守所、嵩明看守所通过远程提讯的方式参与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
以被告人李天华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为达到非法目的,多次以暴力、威胁方法或“软暴力”手段实施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影响社会治安,扰乱社会秩序,在东川造成恶劣影响。应当以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逃税罪追究各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法庭审理
为了保证庭审的顺利进行,合议庭采用“1+N”模式组织召开了庭前会议。此次庭审从8时30分持续到19时15分,历时近10个小时。
庭审中,法庭主持控辩双方围绕指控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被告人最后陈述,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均充分发表了意见,依法保障了被告人及辩护人的诉讼权利。
由于本案被告人数众多、案情复杂,案件将择期宣判。
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被告人家属、新闻记者等30余人旁听了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