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点18分,网络庭审设备调试完毕,法官宣布开庭;10点47分,庭审结束。30分钟里完成37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的庭审,不到1分钟怎么审完1起案件?
2020年3月12日,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速裁法庭曾惠祥法官采取“要素式审判“新模式,通过“云间”在线庭审系统仅用30分钟开庭审理37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系列案件。庭审结束后,原、被告代理人一致认为这样便民、高效的开庭有助于当事人更为清晰地主张诉权和提起抗辩,能够更有针对性地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避免了传统庭审模式下散漫无序的无效对抗。
“要素式审判”是指在确保审理规范、质效提升的大前提下,围绕案件的基本要素进行庭审并制作裁判文书的一种略式审理方法,是对传统民商事案件审理的一次科学"瘦身”。针对不同类型案件和不同案件事实,提前设置"案件要素表“快速、准确理清案件诉求和争议焦点,强化对当事人诉讼进行指引,对固定案情的基本事实进行提炼,就各要素是否存在争议进行归纳。诉讼材料送达时法院指导原告正确填写与补充案件要素表,被告则针对原告填写的要素表进行书面答辩,而后组织庭前会议,完成身份信息核对、举证质证、归纳争议焦点等庭审程序。为防止证据突袭,要求当事人至少在庭审前一日将需要补充提交的证据通过电子化方式向法院提交并送达对方当事人。
与普通庭审不同的是,“要素式审判”对证据的质证不再是逐一发表意见,而是针对真实性存在异议的证据进行质证,对真实性无异议的证据统一发表意见,法官根据当事人陈述及举质证情况归纳争议焦点,并告知当事人在正式开庭时只重点针对争议焦点发表辩论意见,庭审也不再局限于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庭审阶段,而是由法官根据庭审实际情况的需要灵活调整。同时裁判文书撰写打破传统判决书结构,改为围绕案件的固定要素简单陈述当事人意见、相关证据、法院认定的理由和依据,采用"夹叙夹议"的写作方法,对相关要素不再按照事实问题与法律问题进行区分。
“要素式审判”是官渡区人民法院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全国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示范法院”的建设成果,2020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和《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实施办法》,要求进一步深化民事诉讼制度改革,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递。作为首批试点地区基层法院,官渡法院在推动简案速裁、提升审判质效上走出了新路子。
“要素式审判”的关键在于简化案件庭审与简化裁判文书,而实现这一目标,则需要以类型化分案和专业化团队为基础。在近三年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官渡法院首先探索推进办案团队建设,在速裁审判庭下设了九个民商事审判团队,形成以员额法官为中心的专业化办案团队模式。其次,各速裁团队间按照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买卖合同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离婚纠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信用卡纠纷等几大主要案由进行专业化分工,推动案件分配从粗放的轮流选案模式转换为类型化分案,大量同类同质案件实行集中办理,大幅提升了办案效率。2019年,官渡法院速裁审判庭9个团队共结案7150件,积极总结审判经验,提炼办案要素,针对不同类型案件形成了不同式样和内容的"案件要素表,为实行“要素式审判"奠定了坚实基础。
近年来,官渡法院近年来一直积极探索完善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并于2017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示范法院”。要素式审判法的主要价值功能在于提高审判效率,与“繁简分流”的宗旨相吻合,同时能够实现精确审判的目的,对有效缓解案多人少矛盾、提高审判质效大有好处。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