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24日,楚雄州辖区法院一天之内审结两件涉野生动物案件,均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
24日,楚雄州大姚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大姚县首例疫情防控期间非法猎杀野生动物案,以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被告人起某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25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9年农历2月间,被告人起某先后两次到大姚县金碧镇某山林使用鸟扣先后猎捕得白腹锦鸡共2只,每次均拿到其侄子家共同食用,经鉴定,涉案2只白腹锦鸡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法院认为,被告人起某非法猎捕、杀害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白腹锦鸡2只,其行为构成了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被告人起某能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从宽处理。该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科普小知识
白腹锦鸡是雉科锦鸡属的一种鸟类。栖息于海拔2000-4000米的山地,活动于多岩的荒芜山地、灌丛及矮竹间。以农作物、草籽、竹笋等为食,兼食昆虫。分布于中国和缅甸。冬季亦常下到农田地带活动和觅食,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同日,楚雄州姚安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鲁某非法狩猎一案,并作出了当庭宣判。被告人鲁某以非法狩猎罪被判处拘役六个月。
自疫情发生以来,楚雄州两级法院立足刑事审判职能,认真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研究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时的讲话精神,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市场和贸易,从严从快惩处非法猎杀野生动物犯罪行为,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
上述案件均为楚雄州疫情防控期间审理的首批涉野生动物案件。收案后,受理案件法院迅速启动快审快判工作模式,及时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
下步工作,楚雄州两级法院将持续加大对非法猎杀野生动物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并结合以案释法引导公众自觉加入保护野生动物资源保护行动,自觉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共同维护生态环境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