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普通的离婚纠纷,从原定的坐堂审案,到转场多地的巡回审理,最终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中成功化解,夫妻关系虽无法维续,当事人却也在这个特殊的时期感受到了温暖。事情经过如何?最终还得从武定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3月12日在高桥镇司法所成功调解的一起离婚纠纷说起。
今年2月,原告张某琼再次以丈夫李某科长期酗酒、不管家庭事务且不抚养孩子为由,向武定县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该院依法进行受理并向被告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承办法官在查阅案卷材料时了解到,2019年1月,原告就以同样理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后经法院调解和好,原告自行撤诉。现原告以被告屡教不改,导致夫妻关系破裂无法维续为由,再次起诉离婚。
为防止加重双方的矛盾和积怨,及时化解纠纷,承办法官提前多次通过电话与被告联系沟通,但其始终不配合。承办法官遂决定前往原被告居住地进行就地审判。3月12日上午,案件承办法官、书记员、法警一行5人拿起卷宗、背上便携式办公设备,早早来到猫街镇三家村村委会黄栗树村开展工作,却仍未找到被告。在村委会及村民的帮助下,辗转多地寻找被告,几经波折最终在高桥镇找到被告李某科。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在高桥镇司法所内架起了“临时法庭”。庭审中,承办法官详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了解矛盾的起因经过,耐心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想法,通过以情说理、释法明理,最终案件得以顺利调解。
把法庭“搬”到群众身边,用心化解矛盾纠纷的办案方式一直是该院强化司法为民、践行便民利民的重要举措。近年来,该院通过大力开展巡回审判,积极化解纠纷矛盾,努力搭建法院与群众之间的“连心桥”,赢得了辖区群众的认可。下一步,该院还将继续发挥巡回法庭前沿优势,努力打通疫情期间司法服务的“最后一公里”,让人民群众切实地感受到司法的亲切和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