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21日,佳钛公司姚某向红河中院执行局邹法官送来一面锦旗,以表达感激之情:“我的案件从审判到执行,每一步都离不开法官们的辛勤工作,在心里纠结了几年的官司今天终于放下了,感谢法官在执行工作中的辛苦付出,感谢法官在执行工作中的尽心竭力,感谢法官时刻把双方当事人的诉求放在首位的为民情怀。”这既是对执行法官工作的鼓励,更是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肯定。依法规范执行,不仅是执行法官工作中的重要“法宝”,同时也是执行法官的一面“护身符”。该案能够成功执行,正是对公正规范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最好诠释。
2016年8月,红河中院收到一件特殊的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执行案件,调解书确定:被执行人应当支付股权转让款7920万元及自2012年8月6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计算至付清之日止的利息,偿还借款本金3740万元及自2012年8月6日起按每月1.5%的利率计算至还清之日止的利息。经查明,被执行人邵某同时在建水法院已涉9起执行案件,且均为被执行人,涉案标的近200万元。
案件标的达到1亿2千万元之多。如何才能尽快实现申请人的债权?让被执行人的企业再次运转?如何才能让基层法院的执行案件也得以圆满执结?唯一的方法就是严格依法规范执行,查询、查封可供执行的财产,用拍卖款来实现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办案法官心里笃定的这样想着,也是这样做着。2016年底,承办本案的执行团队对邵某的公司及其厂房、道路、机器设备、车辆等可供执行的财产全面启动评估拍卖程序。其间,因采矿权证到期需要办理延期手续,承办法官经多方协调,监督邵某积极配合办理。
下面,是案件的一系列重要办理节点,其后,凝结着执行干警们锲而不舍的韧劲和公正司法的决心:2017年4月,鉴定机构做出评估报告;2017年5月,法院向分别向申请人姚某及被执行人邵某依法送达了证估报告;2017年9月,法院作出查封裁定;2018年1月,法院在网上进行司法拍卖;2018年2月,邵某请求暂缓执行;2018年2月28日,司法拍卖竞买成功;2018年3月,经申请人同意法院解冻了邵某被查封的银行账号;2018年3月,申请人办理网络拍卖相关手续后,于5月成立佳钛矿业接手邵某的采矿权,其间并由法院协调办理采矿权的过户及延续手续;2019年4月,法院作出裁定,佳钛矿业可到登记机关办理产权过户手续;2019年8月,邵某公司退出矿山;2019年10月,法院组织现场移交拍卖财产;2019年12月,红河中院和建水法院经征求本案申请人姚某和另九案申请人意见后,将1451939元款项转付建水法院作具体分配。至此,该案及建水法院9件执行案件均得到圆满执行。
下一步工作中,红河中院将结合当前全省法院正在开展的“规范执行年”活动,全面依法规范执行行为,协调辖区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的办理,以执行公开进一步力促执行规范,坚决贯彻落实公正规范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维护执行权威和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行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