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法院网讯日前,淳化法院被淳化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评为2019年度“扫黑除恶”先进集体,该院罗兴彦、叶向阳分别被评为“平安建设”和“扫黑除恶”先进个人。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淳化法院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要求和安排部署,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紧盯“打伞破网”“打财断血”重攻方向,把“扫黑除恶”与平安建设结合起来、与审判执行工作结合起来、与“五链共治、法在基层”诉源治理结合起来,在深挖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中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先后组织法官干警深入镇(中心)、社区、农村等群众聚集的地方开展普法宣传、深挖犯罪线索、化解矛盾纠纷、解答法律咨询等活动。在审理恶势力犯罪案件中,由院长亲自担任审判长审理恶势力犯罪案件2件15人,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委、律师、人民群众参与旁听,严厉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治效果,为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一方平安做出了积极贡献。
淳化法院全体法官干警将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主动作为,继续加大审判工作力度,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为县域经济和谐稳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