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西安市未央区法院执行局叶军法官团队受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1月26日执行回来1200万元,赢得当事人点赞。
2018年,申请执行人西安某建材公司与被执行人宝鸡某建筑公司签订总价为5000万元的商品混凝土销售合同,申请执行人履行全部合同义务后,被执行人支付了3800万元,剩余1200万元未按期支付。于是,申请执行人诉至未央区法院。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仍未履行义务。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法官一方面向被执行人发送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另一方面积极查询其财产线索。法官经调查发现,被执行人有足额财产可供执行,若由法院强制扣划,只能待15日异议期后才能完成执行,如若这样,不仅不利于申请执行人回笼资金、支付农民工工资,且会对被执行人招投标、年底结算产生不利影响。
鉴于此,法官立即联系被执行人,向其释法明理,分析利害关系。最终,执行人主动履行了法律义务。案件款到账后,法官立即办理手续,并通过线上转账方式及时向申请执行人发放了1200万元执行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