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30日,西安市新城区法院速裁庭成功调解一起涉农民工工资纠纷案。
被告某建工公司在2012年10月与案外人签订《管道输煤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线路工程(一标段)施工合同》。在施工过程中,该公司因拖欠刘某某等38名实际施工人的工程款产生纠纷,导致工程延期。原告神煤公司作为该工程的产权人,为解决工程延期问题,与被告公司、实际施工人进行协商,最后达成由神煤公司收购实际施工人对被告公司享有的债权,实际施工人退出施工现场的解决方案。
为此,2019年9月至2020年1月,被告公司与刘某某等38名实际施工人签订了《未付工程款确认书》,原告神煤公司和刘某某等38名实际施工人于2019年9月至2020年1月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等相关文件。刘某某等38人均在2020年1月20日前通知被告将上述债权转让给原告,但被告收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却一直未将相关款项支付给原告。于是,原告诉至法院。
新城区法院在审理案件时通过释法明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承诺于2021年8月31日前给付上述款项。(来源:西部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