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回到法庭,我又看到了自已亲手种植的那株兰花。
2008年,我参加工作时在基屋法庭,那里群山环绕,风景秀美。因离家较远,我吃住都在法庭。一天傍晚我在山边发现了一株兰花,便轻轻地刨开带回法庭,种植在花坛里,自此浇水修剪,精心照料。
“我从山中来,带着兰花草”,这是胡适先生早年写的《希望》中的诗句吧。
兰花风姿素雅,花容端庄,幽香清远。自古以来人们就把兰花视为高洁、典雅、爱国的象征。
作为法院的一名书记员,虽然我只是辅助人员,但自已的工作却非常重要,不论内部如何分工,对外来说都代表着法院的形象,我的一言一行可能影响着老百姓对法院的评价。从进入法院工作之日,我便决心时刻保持勤勉审慎,时刻保持着一颗正义之心。
两年多时间,我们沉下心来,到深山中送达,在病床前开庭,在田间地头调解,常常夜暮沉沉时才回到法庭。我们秉公办案,不徇私情,清正廉洁,得到了老百姓的一致好评。今年一月,我被调至法院机关工作。
“千古幽贞是此花,不求闻达只烟霞。”兰花是一种植物,也是一种文化,更是一种品质。希望我种下的这株兰花,能以最美的姿态,优雅绽放。
我爱兰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