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程视频调解
在院党组统一安排部署下,杨峪河法庭沉着应对新冠疫情防控对办案带来的影响。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审判工作有序开展,在落实新冠疫情防控的同时,依法、有序、快速办理案件,确保新冠疫情防控与审判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3月19日上午,杨峪河法庭采用远程视频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调解前,原告鲁某某因疫情原因远在河南无法到庭,承办法官根据之前打电话、微信调查等方式向原、被告初步调查了解了案情,并分别征求了原、被告对本案处理的意见后,决定对此案进行调解处理,但因原告尚在外省,无法到庭,承办法官便第一时间与原告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被告联系沟通,确定线上调解,并安排书记员将原、被告双方的操作流程发送给双方当事人。
调解中,法官通过视频核实了原告的身份信息,当庭核实了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身份信息,调解历时一个半小时,程序完整规范,画面、音质清晰流畅,双方当事人表述意见未受空间距离限制。
疫情防控期间,我院坚持在线运行“不打烊”,线下服务“不打折”,灵活运用远程视频开庭、移动微法院调解等方式审理案件,做到了战“疫”、审判两不误,为人民群众提供了便利、灵活、多元的诉讼服务,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战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