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铁两级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加强实践探索,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推进改革试点工作
创出发展新局面
以改革促发展,以转型促升级。兰铁两级法院是全国首批开展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行政案件的试点法院。两级法院牢牢抓住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行政案件试点改革契机,探索跨行政区划司法管辖制度的甘肃实践样本,推动铁路法院实现转型跨越式发展,行政审判呈现良性发展局面。开展集中管辖行政案件五年以来,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共计4877件,结案4727件,结案率96.92 %,调撤率17.21%。在全省法院案件质效通报中,兰铁两级法院审判质效指标名列前茅。
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同意兰铁两级法院受理兰州市范围内涉及地铁运输、地铁安全、地铁财产的民商事案件,维护和保障了城市轨道交通安全健康发展,充分发挥铁路法院在交通运输审判领域的专业优势。
兰铁两级法院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行政案件试点工作两周年座谈会
加快智慧法院建设
体现司法速度温情
开展“四智”型智慧法院建设,目前,已建成物联网楼宇自控系统、数字化法庭和智慧法庭、 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楼宇5G网络基站、办案云桌面工作平台等多项信息化基础建设项目。实现甘青宁铁路两级五院跨省区审判信息数据共享交换和执行查控系统有机融合、互联互通。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为法官提供智慧司法服务,为当事人打造优质高效便捷的“家门口法院”。
提升诉源治理能力
深化多元解纷机制
兰铁两级法院积极探索建立全省首个保险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实现保险纠纷诉调对接模式省内全覆盖。建立推行司法确认制度,打通保险纠纷诉调对接机制“最后一公里”,截止目前,三级调解机制共调解案件10028件,调解金额达4.8亿元。
兰州铁路运输法院工作人员在保险纠纷诉调对接调解办公室开展工作
兰铁中院建立全省首个铁路运输纠纷诉调对接中心和驻甘肃(兰州)国际陆港巡回审判点,将铁路法院的专门管辖优势与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中的司法需求全方位对接,有效服务和保障“一带一路”甘肃黄金段建设的顺利实施,为铁路运输纠纷案件当事人提供多元化解决纠纷的新渠道,为“一带一路”国家战略和铁路大动脉甘肃段畅通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截至目前,通过涉铁纠纷诉调对接机制调解涉铁纠纷50件,标的额5000余万元。
甘肃(兰州)国际陆港巡回审判点揭牌
打造立体服务平台
提升司法服务水平
坚持审判战线前移,推进“铁法护路”专项行动,加强与铁路公安、检察机关协调,与铁路建设和运营企业沟通,对铁路建设和运营中存在的侵犯路产路权、影响行车安全等行为进行专项整治,为铁路工程建设和铁路企业运营提供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铁路大动脉畅通。审结首批妨害铁路运行安全的系列案11件,成功调解首起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责任纠纷及国际铁路联运合同纠纷。
通过依法审理涉及重点项目建设和社会广泛关注的行政案件,帮助行政机关提升应诉能力和执法水平,将司法监督转换为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压力和动力,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完善联席会议常态化、司法审查白皮书通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考核“三大机制”,促使行政机关负责人从“要我开庭”到“我要开庭”,助推法治政府建设。探索完善“三个一”巡回审判工作机制,即“一次现场调查走访”“一次标准观摩庭”“一次庭后协调座谈”,高效公正执结党政机关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债务案件,让行政诉讼胜诉当事人合法利益得到有效保障,让“民告官”更有底气。
加强制约监督机制
推动司改走深走实
兰铁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杨磊担任审判长开庭审理案件
兰铁两级法院加强对执法司法活动的监督,积极推进内设机构和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对审判权运行模式进行重整,建立推行大立案、大审判模式,将两级法院58名入额法官全部编入审判团队,着力打造专业化法官队伍。
坚持问题导向、刀刃向内,创新制度机制,建立健全重大案件甄别监督管理机制,制定出《关于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审判监督管理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法官审判权力和责任清单(试行)》、《加强案件监督管理规范审判权运行的实施办法(试行)》等一系列制度,指导两级法院规范有序受理、审理案件,形成高效职权运行责任体系。开展“守初心、担使命,集中排查整治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行动,采取“党组带头、庭室主责、自学为主”的方式,进行案例剖析、研讨交流、深入检视,把制约监督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切实增强执法司法制约监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