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由甘肃省可持续发展研究会主办的民族地区社会法制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研讨会在省法官学院召开。全国政协常委、省政协副主席郝远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要深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准确把握普法和执法主体,推动民族地区在执法中实时普法、精准普法、生动普法,全面加强《民法典》学习,引导人民群众真正形成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理念;要简化矛盾纠纷化解程序,降低矛盾纠纷化解门槛,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健全民间纠纷的排查解决,尽可能把群众身边事解决在基层,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把党和政府的工作触角延伸到基层;要充分发挥好“两代表一委员”的优势,把协商制度延伸到基层工作中去,运用好在脱贫攻坚中培育起来的扶贫工作队与老百姓情同手足的关系,打通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的“最后一公里”;要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的理念,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指导民族地区可持续发展,坚持环境整治工作和科技进步、乡村治理、乡村振兴有机结合,持续推进全面实现乡村振兴。
近年来,省法官学院充分利用地处民族地区资源优势,加强少数民族地区双语人才培训和民族法制文化研究工作,把民族法制建设摆在依法治理的突出位置,开展了大量探索,进一步夯实了民族地区法制建设的基础。民族法制建设取得实践性发展,为弘扬民族传统法律文化搭建了广阔的平台;积极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先后荣获“甘肃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和“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也是全国法院系统唯一荣获此殊荣的单位。
省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孙伟在研讨会上致辞,舟曲县委副书记、县长郭子文作主旨发言;与会专家学者和相关企业代表作专题发言和交流发言,来自省人大、省政协、甘肃政法大学、兰州文理学院、甘南州、舟曲县、甘肃省法官学院和其他相关单位的相关领导、专家学者及实务工作者60余人参加研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