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8日,西宁铁路运输法院召开了“府院联动”化解行政争议工作会议。西宁中院、五区两县政府分管领导、各区县司法局负责人及特邀调解员代表参加会议。
会上,西宁铁路运输法院主要负责人简要通报了2020年行政审判基本情况,与西宁市五区两县政府分管负责人共签了《依法推进府院联动化解行政争议工作的实施方案》,向各司法局颁发了行政争议化解分中心牌匾,并向特邀调解员代表颁发了聘书。与会领导共同参加了西宁市行政争议化解中心揭牌仪式,参观了西宁市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工作室,听取了行政争议化解工作流程、工作规则等相关介绍。
省高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才旦卓玛指出,建立“府院联动”机制是为了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的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协调机制、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十一个坚持”的要求,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提高基层治理能力,助力法治新青海建设的一项新举措,根本初衷是确保在司法审判和行政执法案件中体现公平正义,核心本质是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和行政诉讼,最终目的是逐步摸索总结出一条法制化、常态化解决矛盾纠纷的渠道,持续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并就全面落实“府院联动”机制提出了四点意见: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理解联动机制的现实意义;二要加强沟通交流,推动目标落地落实;三要细化完善工作措施,实现司法精准服务;四要切实加强组织保障,推动工作常态长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