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法院实际 着眼“五个夯实” 为推进全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贡献
立足法院实际 着眼“五个夯实” 为推进全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贡献
7月3日,区高级法院党组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第7次学习会,组织院机关县处级以上干警全文学习《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围绕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吴英杰书记在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如何立足西藏法院实际,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进一步推进全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开展学习讨论。区高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索达同志主持会议并讲话,对做好民族团结创建工作提出要求。部分院领导、支部书记结合工作实际,就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条例》进行重点发言。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高度,围绕统一多民族国家的民族团结问题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深刻回答了民族团结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面临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提出了新时代加强民族团结的新理念和新思路,内涵丰富、思想深邃,为引领全国各族人民做好民族团结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条例》的制定和实施,是自治区党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和治边稳藏重要论述的具体体现,是积极推动我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生动实践,是建设法治西藏的客观需要,是顺应全区各族人民热切期盼的必然要求,彰显了西藏各族群众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携手同心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坚强意志和坚定决心,体现了鲜明时代特色和价值导向,必将进一步凝聚全区各族群众守护神圣国土、建设幸福家园磅礴力量,谱写西藏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篇章。
会议强调,《条例》是一部我区关于民族事务的重要地方法规,为长远持续引导把西藏建设成为全国先进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提供了制度保障。全体干警要坚持党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切实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新时代民族团结创建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确保民族团结创建工作始终朝着正确的方向前进,进一步夯实民族团结创建工作的政治基础。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刻领会和把握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基本内涵,深刻认识我国多元一体的民族格局和基本国情,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思想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干警树立正确的政治观、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和文化观,强化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构,进一步夯实民族团结创建工作的思想基础。要强化新发展理念,深刻认识发展是解决民族地区各种问题的总钥匙,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把改善民生、凝聚人心作为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助力三大攻坚战,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不断提高各族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夯实民族团结创建工作的物质基础。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把深入开展对达赖集团的斗争作为做好民族团结创建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巩固民族团结的长期任务,坚决依法打击蓄意挑拨民族关系、破坏民族团结的犯罪分子,坚决依法打击搞民族分裂和暴恐活动的犯罪分子,进一步夯实民族团结创建工作的法治基础。要加强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总书记和党中央的特殊关怀、全国人民的无私支援,处理好“管肚子”和“管脑子”的关系,不断深化和丰富“四讲四爱”等教育实践活动载体,教育引导各族群众更加自觉地爱戴总书记、拥护党中央,旗帜鲜明消除十四世达赖利用宗教所产生的负面影响,理性对待宗教、过好今生幸福生活,进一步夯实民族团结创建工作的社会基础。
原文链接:http://xzg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0/07/id/533872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