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的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便利当事人参加诉讼,2020年12月9日,我院充分发挥车载科技流动法庭巡回办案的优势,前往边坝县马武乡查日村调解一起抚养权纠纷案件。
根据村委会工作人员介绍,该案已经在村委会和派出所的主持下进行了多次调解,但均未得到有效解决,故当事人起诉至我院。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本着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的调解原则,充分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和两个孩子的意愿,并从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方面劝说双方当事人要慎重考虑;之后,承办法官根据当事人及孩子的反馈意见提出了一项具体的调解协议,即两个孩子由其亲生母亲白某抚养。两个孩子及其继母对此均表示认可。在调解过程中,办案干警目睹当事人家庭恶劣的生活条件后,决定自发向当事人给予600元的帮扶资金,帮助其缓解生活压力。至此,本案得以圆满解决。
在案件调解结束后,承办法官也就本案涉及到的未成年人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向当事人进行了深入的宣讲,解答他们的问题和疑惑,教育引导他们要主动肩负起监护人的责任,更加自觉地关心、呵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