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调解新方式 高效便捷化纠纷
——江达县法院以电话、微信方式高效调解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
(通讯员 昌都中院辛欢)近日,江达县人民法院以电话、微信方式调解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及时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受到当事人高度赞扬。
据了解,2013年被告西藏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将江达县某村公路工程转包给被告王某,被告王某又将该公路工程分包给原告王小某,原告按照要求完成施工。后被告西藏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把项目款拨付给了被告王某。不久,原告王小某与被告王某失去联系,经原告王小某多次寻找,被告王某断断续续支付原告王小某生活住宿费4500元,并出具了欠条,但还款到期后,被告王某又失去音信,无奈之下原告王小某诉至法院。
该院受理案件后,考虑到原、被告双方均不在本地,无法立即到庭参加调解,故承办法官以电话、微信方式,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耐心向被告释明法律后果,并听取陈述意见。最终,原、被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王某于2020年10月30日之前向原告王小某支付项目款70000元,2020年12月30日之前向原告王小某支付80000元。若被告王某仍未按期支付,原告王小某可以就全部款项申请强制执行;原告王小某放弃对被告西藏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承办法官制作好调解书后,通过微信发给原、被告,经核对无误并表示签收后,该院用法院专递向原、被告送达调解书。自此,该案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