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与刘某原本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和和谐的婚姻生活,但却因妻子刘某在婚姻存续期背着丈夫李某,将其名下的银行存款和贷款出借、投资,欠下巨额债务,也将双方的婚姻推向了绝路。
2020年7月,李某与刘某结束了长达7年的婚姻关系,但双方的关系却并没有因此而彻底了结,原来,在2013年至2020年双方的婚姻关系存在期间,在丈夫李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妻子刘某将丈夫名下的银行贷款中的20万私自借给亲人,并把李某名下的另一银行卡内的5万余元和信用卡内的3万余元用于个人投资,直至双方离婚没有还清。2020年9月,李某一纸诉状将刘某诉至鄂托克前旗人民法院,在该院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刘某承担全部债务中的38.8万元,其余3万元由李某承担。但调解协议生效后,刘某未按协议约定在2020年11月履行其中64000元还款义务。李某依法向鄂托克前旗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刘某送达了有关法律文书,并通过系统查询、查控了刘某的可供执行财产,同时,查明被执行人刘某系某单位职工,且住房公积金内有足够的钱用以偿还该笔欠款。随即,执行人员通过走访被执行人单位、与被执行人谈话等方式,详细向其说明案件执行程序及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在强大的心理震慑和执行策略约束下,被执行人刘某主动履行了到期债务。至此,该案暂告一段落,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