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报告中3次提到新疆法院亮点。今天,带您了解亮点之一:积极参与基层治理。新疆法院创建101个“枫桥式法庭”,推动提升基层法理法治化水平。“在镇里就把问题解决了,省了不少麻烦。”近日呼图壁县人民法院大丰法庭联合大丰镇政府涉案当事人所在村集体成功化解一起劳务纠纷当事人王某拿到被拖欠的劳务费后对呼图壁县法院的“枫桥式法庭”赞不绝口流动审判、纠纷调解、法律宣传……2020年以来,我区法院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编织起“庭、站、点、员”四位一体的社会治理网络。目前,我区已建成101个“枫桥式法庭”,基层法院全覆盖,1200个法官工作点和便民服务站辐射全疆90%以上的乡村(社区),在4A级以上景区设立56个巡回法庭。 法官将法庭搬到田间地头、农家院落、旅游景区,拉近与群众之间的距离,引导群众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矛盾纠纷。喀什市人民法院“枫桥式法庭”坚持非诉讼调解优先于诉讼调解,诉前调解优先于诉讼调解,促进矛盾纠纷及时、高效、源头化解。针对婚姻、家庭案件,以情感人;针对民间借贷案件,以理服人;针对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换位思考,大量矛盾在基层化解。其中,2020年该院“枫桥式法庭”所办婚姻案件中,98.5%的案件以调解结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旅游巡回法庭实行“110”司法服务模式,开通法官值班服务热线,对可能出现的纠纷提前介入,大部分案件在诉前调解。对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旅游纠纷案件,原则上简化办案程序,充分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或简易程序,实现速审速裁,即时履行,案结事了。目前,除乌鲁木齐市、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受理过涉旅游纠纷案件外,其余各分院、中院均无涉旅游纠纷案件进入诉讼程序。法官工作室的设立,则为基层社会治理注入法治力量。法官来到基层,深入开展巡回审理、就地办案,有针对性地为基层治理难题“把脉”“问诊”“开药方”,充分吸纳基层乡贤、村干部等自治力量,有效提升基层自治能力和自治水平,切实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巴州地域辽阔,群众居住分散,到法院打官司并非易事。2020年,巴州中级人民法院在608个村(社区)全覆盖“一村(社区)一法官工作站”,并根据村(社区)实际,“量身定制”司法服务,让法官工作站发挥最大效能。近几年,轮台县轮台镇拉帕村村民土地流转,众多村民转移就业,因雇佣关系引发的经济纠纷、婚姻纠纷尤为突出。拉帕村法官工作室负责人李新立紧盯要害,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宣传,为村民解答法律疑问,并联合村级司法力量联调联治。2020年至今,李新立化解矛盾纠纷数十起,化解率100%,满意率100%。法院变“被动应对”为“主动指导”,化解和预防矛盾纠纷。法官的专业、耐心和高效工作让基层群众心里更踏实。为建强基层调解力量,各级法院还尝试对当地人民调解组织开展以案释法、以案代培等工作,增强人民调解员调解业务水平、拓宽调解工作思路、提高调解实用技能,培养了一批调解能手。据统计,2020年,全区各级法院通过诉前调解化解各类纠纷15.71万件,成功率达83.01%。接地气的司法服务有效减少了社会矛盾,夯实了基层基础。聚焦人民关切,践行司法为民。我区法院依托“庭、站、点、员”,深度参与当地基层社会治理,为群众提供了便捷司法服务,为乡村振兴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