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不平凡的一年,是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两级法院全体干警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团结拼搏、不断进取的一年;是践行守司法为民初心、担公正司法使命,昂扬向上、不懈奋斗的一年。
旗帜鲜明讲政治。牢牢把握法院政治机关根本属性,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深悟透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及自治区党委九届十次、十一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推进大学习大研讨,坚持“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坚持党组决策事项落实情况督查督办和评估反馈机制,紧紧围绕“六个聚焦”,统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实时跟进“六个聚焦”工作任务76项;以党组名义和专报形式向高院党组报告重大事项66次。持续深化抓党建。坚持以“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以审判促发展”,专题研究党建工作10次,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14次,学习篇目96篇,主题发言31人次。依托党支部建设质量提升工程,落实党支部工作范式和责任清单,坚持每月制定政治学习计划,定期开展学习研讨,督导检查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下发督导通报6次,发现整改问题60余项。常态化推进主题教育,制定《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化的具体措施》,召开班子成员调研成果交流会,举办党务干部培训班,党组书记、院长彭小平带头讲党课。强化主体责任,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深入开展“访惠聚”驻村和支教工作,开展“铁法情深、花开墨玉”“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深入践行守望相助,推进交流交融,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审判执行重质效。立案工作大力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和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引入多方力量参与多元解纷工作,与保险行业机构、金融机构、运输企业、铁路企业等多部门建立沟通联络机制,在社区设立18个法官工作室,开展诉源治理。组建14个速裁团队,开通涉民营企业案件、涉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绿色通道,不断拓展全方位诉讼服务功能。刑事审判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突出标本兼治,针对审理过程中发现的隐患问题,主动向相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助力平安新疆建设。民事审判贯彻落实“1+N”工作举措,优化司法服务,与银行、保险行业协会及相关企业分别召开联席会议,针对被保险车辆“冲沙”发生事故请求理赔等实践中的疑难复杂问题进行专项研讨,统一裁判思路;与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联动工作机制,推动新疆铁路高质量发展,助力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全年发出各类司法建议14份,为规范和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提供精准司法服务。执行工作贯彻文明善意执行理念,完善执行、保全工作流程和监督机制,建立涉金融债权执行案件运行情况台账,与金融机构、律师代表召开执行工作座谈会,制定《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关于深入推进律师参与法院执行工作的实施意见》。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疫情防控期间线上委托协助执行,高效完成一起1亿余元房产的执行案件。全年执行案件申请执行金额49.28亿元,在全区法院位列第四;中院平均个案申请执行金额达3800余万元,在全区法院位列第一,实际执行到位金额10.42亿元。
持之以恒抓作风。以纪律作风整顿年为牵引,持之以恒纠“四风”刹“四气”,持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召开“查思想、转作风、抓落实”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提出批评意见84条,形成互相监督的良好氛围。认真开展“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和“三个规定”专项整治,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16次,最大限度地防止党员干警犯错误。
经过全体干警的共同努力,2020年铁路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业务考核取得全区法院排名第四的好成绩,其中一审判决案件发改率、生效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民商事案件调解率等八项指标位列全区分中院第一。哈密铁路运输法院1件民事案件庭审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第三届全国法院“百场优秀庭审”、并获得全区法院优秀庭审一等奖。哈密铁路运输法院微电影《再牵手》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2019年度全国法院百优新媒体作品”。铁路法院荣获2020年度全区法院“百日大练兵”知识竞赛决赛二等奖。
过去的一年,每个人都了不起。新的一年,万象更新。征途漫漫,惟有奋斗!自2021年1月1日起,铁路两级法院集中管辖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及其他几类案件。面对新形势新任务,铁路法院全体干警将继续坚定发展信心,保持昂扬斗志,团结一心,勇往直前,忠诚履职,勇于担当,承担起全区法院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的重任,以法治智慧、法治力量护佑大美新疆,护航新疆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生态良好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疆贡献法院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