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微信小程序即可与法官视频“面对面”、在手机上就能签字确认笔录……
2020年,全区法院累计网上立案15.89万件,网上缴费11.92万次,网上开庭2.56万件,电子送达124.03万次,线上调解14.4万件。“指尖”立案、“云端”办案、智慧执行成为法院工作新常态。
线下工作转到线上
“指尖”诉讼一键可达
2020年2月初,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下发通知,要求全区各级法院充分运用“新疆移动微法院”“新疆诉讼服务网”“互联网庭审系统”等在线诉讼平台全面开展网上立案、调解、庭审、送达等在线诉讼活动。各地法院积极响应,结合当地实际,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加强和规范在线诉讼的文件。
动动手指就能立案。为推进网上立案工作,提高立案审核率,新疆全区各级法院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的基础上,大力优化网上立案、微信小程序立案等多种线上立案渠道,同时积极推进跨域立案服务。
2020年1月,新疆喀什市的史某通过支付宝转账时,误将3000多元转入吴某的账户。几经联系,吴某不予理会,史某于同年4月前往喀什市人民法院,针对吴某不当得利行为递交民事起诉状。
吴某居住在湖北省襄阳市冀州区,此案符合跨域立案条件。立案人员按流程审查完史某提供的材料后,录入相关信息,提交至被起诉方所在地法院,帮助史某完成跨域立案申请。很快,湖北省襄阳市冀州区人民法院审核通过立案,并从网上发送立案通知书,该案顺利进入审判程序。
从代为核对材料至送达立案通知书,全程不过半个小时,史某由衷地为两地法院高效便民的立案服务点赞。
与此同时,新疆各级法院大力推进信息化在矛盾纠纷化解过程中的深度应用,依托网络调解平台,将“线下”工作转到“线上”,促进多元解纷的专业化、便民化。
“声音、图像是否清楚,可以听清楚我说话吗?”2020年8月6日,沙雅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叶剑武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再次向双方当事人确认。
“可以,很清楚!”“可以,我这边没问题。”双方当事人在网络另一端回复道。
当日,沙雅县法院接到当事人网上立案的申请,由于案件事实清楚、案情简单,双方当事人对借贷的数额等均无异议,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叶剑武将该案转至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行在线音视频调解。
最终,该案通过调解顺利结案。
升级“云间”庭审系统
遥遥千里对簿公堂
2020年12月21日11时,一起婚姻家庭纠纷案在新疆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开庭。法庭上只有承办法官、合议庭成员和书记员,原、被告席上空无一人。
“现在我们通过视频庭审系统开庭审理此案。”主审法官滕媛媛拉开这场“云审判”的帷幕。
该案中,原被告双方均在数百公里之外。开庭时,庭审现场、上诉人、被上诉人三方视频上线,系统自动合成三方现场视频图像,高清影像不仅出现在审判席前方的电脑屏幕上,还实时发送至当事人各自互联网端,三方通过视频无缝交流。
庭审中,滕媛媛对案件有关事实逐一调查核实,视频画面与声音清晰流畅。
“当事人‘足不出户就能打官司’,要归功于新疆法院依托科技法庭升级改造的互联网庭审系统。”新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信息技术处处长刘琼介绍,互联网庭审系统是在原有科技法庭基础上改造的,经济投入少,实现智慧成果共享。法官在科技法庭,当事人通过互联网进入庭审系统,实现庭审证据一屏展现、同步录音录像、同步直播、庭审笔录自动生成等功能。
2020年8月17日,新疆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通过“云间”庭审系统,审理了伊州区沁城乡73户农民小麦受损的系列案件,73名当事人在法院工作人员指导下,通过手机小程序远程视频“出庭”。
“没想到,现在打官司已经不用往法院跑了,这下我们可省了不少事。”事后,当事人张某感叹道。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的“云间”庭审系统,将庭审、调解及执行搬上互联网;乌鲁木齐市、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克拉玛依市等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相继出台互联网庭审规范……
得益于数年来新疆智慧法院建设打下的坚实基础,“云审判”顺利成为法院工作新常态。
以网络端为主阵地
“云”上执行使命必达
2020年6月,新疆网络司法拍卖首次登上某平台直播间。
受阿克苏市人民法院委托,新疆某网络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在直播间对被执行人的一辆汽车公开直播拍卖。工作人员一一解答网友提出的问题,并对有意向的竞买人提供报名指引服务。半个小时的直播吸引近千人围观,收获点赞2000多次,数百名网友参与互动留言。经过一番竞价,首例直播拍卖竞拍成功。
直播拍卖为更快处置被执行人财产提供了新思路。在法院的指导下,各拍辅公司工作人员秒变“网红”,实现了在直播间与竞买人“面对面网拍”。
2020年以来,新疆法院以网络端为主阵地,全面运用网络查控,精确查人找物;积极推进网络拍卖,促进财产变现;大力加强信用惩戒,督促履行义务;充分协调委托受找,内外联动提高效率;网上有序收发执行案款,真金白银兑现承诺,确保执行力度“不打折”。
“感谢法官,让我们不用奔波就能拿到辛苦钱!”2020年12月12日,收到被拖欠的15000元工资到账的消息后,郭某通过电话向尉犁县人民法院表达谢意。
当日,尉犁县法院执行干警在尉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依法监督下,通过“一案一账户”系统,向河南籍务工人员郭某等68人发放150.8万余元工资款。
上述事例只是新疆法院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开展智慧执行的缩影。据统计,2020年,新疆法院依法办结各类执行案件18.6万件。
异地执行困难,新疆法院还广泛运用执行指挥平台事项委托系统,积极开展异地委托执行,2020年,新疆全区法院共进行事项委托3万余件。
为破解执行难,新疆全区各级法院打开智慧法院方便之门,依托信息技术做到执行进度不减缓、公正司法不中断,以优质司法服务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