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实施。为进一步增强法院干警对民法典及配套司法解释的全面理解,确保民法典在具体案件中得到准确适用,连日来,我区各级法院继续加强学习,再掀学习热潮。
1月5日至8日,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开展民法典集中培训活动。要求建立健全民法典统一适用机制,加强研判指导,做到执法规范、适法统一;强化释法析理、判后答疑,加强和完善审判监督,从源头上减少和预防错案的发生;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让民法典贯彻实施更有力量、有温度。
1月6日,吐鲁番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专题辅导+讨论交流”的方式,组织开展民法典及配套司法解释培训交流会。会议要求全体人员准确把握民法典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切实做到学以致用,能够正确运用民法典处理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不断提高审判质效,并再次重申在贯彻实施过程中要切实做到法律原则和法律条文相结合,旧法和新法相衔接,法律适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与民事审判实践相结合,不断提高民事司法能力和水平。参会人员就如何正确理解和适用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进行了交流,围绕新旧法律衔接适用的具体规定、保理合同、遗产管理人制度、居住权等展开热烈讨论。
1月7日,疏勒县人民法院组织全体人员开展民法典及配套司法解释集中学习。要求各审判业务部门人员深入理解民法典适用及配套司法解释内涵,提高对新旧法律衔接问题的认识,统一裁判思路。
连日来,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各庭室分别开展民法典及配套司法解释的学习,大家精读条文和解释,研讨审判执行实践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以提高适用民法典的业务能力。
据了解,各级法院还积极运用新媒体普法矩阵,通过短视频录制、典型案例解析、入户宣传等形式向群众广泛宣传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