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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典”丨并非所有赠与都能反悔

发布时间:2021-03-16 来源: 新疆法院网 作者:佚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推出“每日一‘典’”栏目,每天带你读一则民法典的亮点法条。今天,让我们一起来看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合同,

  可以随便撤销吗?


请看民法典相关法条:

  

  

  

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原文链接:http://xj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0/11/id/555399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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