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6月1日上午,经报请哈密市委政法委组织会议讨论2次,组织研究修改3次,广泛征求了检察院、公安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36家执行联动单位的意见后。哈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由哈密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起草《哈密市贯彻〈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的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明确了全市开展此项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哈密执行工作实际,从推进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强化执行难源头治理制度建设、加强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等四个方面细化了任务,共制定了28项具体措施。同时针对各联动单位的主要任务在附件中制定了“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压实了36个联动单位参与执行联动的责任。
此次《实施细则》的审议通过,将进一步着力破解制约执行工作长远发展的瓶颈问题,充分发挥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对执行工作的重要推动作用,建立起“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深化执行联动机制建设,确保完成党中央提出的“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