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10时15分,新源县人民法院办公楼前警灯闪烁,16名执行干警严阵以待,执行局局长包红武一声令下,4辆警车依次驶出法院大门,奔赴塔勒德镇,开展集中执行攻坚。截至当日18时,此次集中执行共执结案件8件,履行完毕3件,达成和解5件。
在执行申请人依某等6人与被执行人沃某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时,被执行人沃某不愿履行判决书义务。考虑被执行人实际情况,经过协调,申请人执行人同意以物抵案款,加上之前执行法官扣划回来的案款,这起纠纷画上了圆满句号。今年以来,新源县人民法院多次开展集中执行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在今后的工作中,新源县法院将继续提高执行案件办理质量,提高执行工作整体水平,切实维护好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