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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监督提示函 同级监督“不缺位”

发布时间:2021-03-16 来源: 中共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王书记,现将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示如下,请您按照提示函要求,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和支持县纪委履行党内监督专责职责......”这是内黄县纪委监委向该县县委书记提交《监督工作提示函》现场的一幕。

  为有效解决同级监督中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会监督等问题,切实压紧压实主体责任。近日,内黄县纪委监委积极探索党内同级监督的新路径、新方法,以提交《监督工作提示函》的方式,加强对同级“一把手”和县级领导干部的监督。提示函附有履职工作清单、工作完成时限等九项内容,对履行主体责任、履职尽责等方面作出提示,以此督促县级领导班子根据工作分工,履行好“一岗双责”。为防止“提示函”一发了之,该县纪委监委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县级领导干部履职情况进行督促了解,确保工作提示函“形神兼备”,以强有力监督促使“一把手”和县级领导班子正确履职、秉公用权。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还将“提示函”制度向乡镇、县直局委进行推广,明确县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收集监督单位、各乡镇纪委监察办公室负责收集本地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及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等,不定期向乡镇党政班子成员、局委“一把手”发送《监督工作提示函》,并对提示内容逐一登记,建立督促整改机制,定期跟进落实情况,推动条条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申山山)


原文链接:http://www.hnsjct.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gzdt/dfzf/article4c9c6815678f414c9f88ccce03b005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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