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温岭市委批准,温岭市纪委市监委对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原四级调研员朱岳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朱岳林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品、消费卡和接受宴请,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朱岳林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犯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十八大之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温岭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温岭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朱岳林开除党籍处分;由温岭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朱岳林简历:
朱岳林,男,汉族,1962年10月出生,浙江温岭人,1982年10月参加工作,1984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文化程度。
1983年12月-2020年12月 温岭县城南区大闾乡团委书记、城南区团委书记,温岭县委宣传部干事,温岭县(市)岙环镇党委书记,温岭市经济开发区党委副书记、副主任,温岭市锦屏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温岭市城西街道党委书记,温岭市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温岭市委正科级组织员,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四级调研员
2020年8月 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2020年12月 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温岭市纪委市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