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市委第八巡察组 陈哲
近日,我接到了鸡山乡党委给予洋屿村村委会原主任黄玉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村监会原主任张人连诫勉谈话处理的通报。接到通报的那一刻,我又想起了三个多月前,在海岛甲板巡察期间发生的故事。
今年8月,作为玉环市委第八巡察组的组员,我拉着行李,和其他组员们一起踏上了鸡山乡。这是玉环市的海岛乡,全乡6个行政村分布在3个海岛上,渔业是岛上的主要产业,甲板是渔民的第二个家。“洋屿村是我们这次的巡察对象,地理环境比较特殊,这个时间渔民可能都生活在渔船上,我们这次巡察不能再和以往一样,要上渔船、上甲板,小陈,你没问题吧?”
“上渔船?上甲板?我……”想到上船可能会晕船,我心里直犯嘀咕,“没事!我们就来一次甲板上的巡察吧!”
巡察组到洋屿村的消息,就好像夏季的热风,吹向了渔民。住下的当晚,我们就从来来往往群众的口中,汇聚了一个集中的信号,“村里的工程,要仔细看看哟!”
这是我参加巡察工作的第3年,听到“工程”两个字,心里马上有了警觉,“曾组长,我们在谈话了解和翻阅台帐的时候,是不是可以重点关注下村级工程建设方面的问题?”
“不错啊,小陈,很敏锐。”曾组长的赞同,给了我很大的信心,“明天开始,我们分成两组,一组跟我实地走访,上渔船;另一组,翻阅台帐和会议记录。”
按照既定的安排,我们把对洋屿村巡察的进驻动员会开到了渔船上,向渔民发放了《民声监督联系卡》,开展了甲板上的漫谈话。
“村里平时召开会议比较少,工程方面的事项我印象里都没有商议过的。”
“我们黄主任现在畜牧放羊的土地好像是村集体土地,可是村民代表会议没有商量过这个事情啊!”
“我平时出海了,不太清楚码头修复工程的结算金额和施工信息,平常都是村主任在操作的。”……
随着连续多日走访村两委干部、党员代表、村民代表、渔户,问题反映的矛头不约而同指向了时任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主任黄玉华。
此时,另一个小组也实现了突破,“洋屿村码头修复、养老院维修、旧码头维修等工程项目的决策、资金拨付都没有经过集体商议,在相关的会议记录里都没有发现。”
通过汇总信息和排摸,我们锁定了黄玉华擅自对外承包村工程等违纪事实。
“其实,你们来洋屿村巡察的时候,我就有点担心了。当时村里党支部书记辞职了,其他班子成员工作都很忙,村里的事情,大家都说让我看着办,让我定下来就好。我就自己跑,自己干,这跑着干着,没想到也顺带跑出了‘坏习惯’。”当我们找到黄玉华时,他惭愧地说道。
巡察组离开鸡山乡的那一天,将黄玉华的问题线索移送给了鸡山乡党委。
微权力运行决不可“任性”。村级党组织带头人肩挑抓班子、带队伍、谋发展的职责,日常经手的很多事务直接牵涉群众的切身利益,行使的权力看起来“微小”,但“微”不能“无”,“小”不能“乱”,都要严格按照“五议两公开”的规定要求,做到程序规范、公正透明,才能让村集体健康发展,让群众信服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