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安徽省委批准,安徽省纪委监委对安徽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李奕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奕明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购物卡,违规兼职取酬;违反群众纪律,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摊派费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李奕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搞权钱交易、以权谋私,严重损害人防系统政治生态,其行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性质严重,应予严肃处理。鉴于李奕明能够积极配合组织审查调查,退缴违纪违法所得,认错悔错态度诚恳,可予从轻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奕明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李奕明简历
李奕明,男,汉族,1951年3月生,安徽含山人, 197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8年3月入伍,大学学历。2001年9月任安徽省人防办党组成员,2001年10月任安徽省人防办副主任,2011年4月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