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来,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监委按照关于完善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的部署要求,在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了制度规范建设年活动。
学好才能用好。自治区纪委监委高度重视党内法规制度和法律法规的学习,通过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纪检监察“清风论坛”、专题讲座、业务培训班等形式,系统学习党章、党纪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法、监督执法工作规定、政务处分法、民法典等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
自治区纪委监委组织开展了两轮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自治区纪委、原监察厅负责起草和主管的纪检监察法规制度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提出一揽子“立改废释”意见,其中,予以废止102件、宣布失效47件、予以修改45件。
市、县(区)纪委监委、各派出机构聚焦职责定位,围绕权力行使,对党的十八大以来本地本单位制定的工作制度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分类提出处理意见。银川市纪委监委对2009年以来以市委名义印发的12项问责追责办法进行了清理;驻黄河银行纪检监察组将制度清理范围延伸到19家县市机构纪委;宁夏旅游投资集团、农业投资集团、西部创业集团等企业纪委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廉洁风险点进行再识别、再排查、再梳理,提出制度清理意见。活动开展以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废止不适宜的制度440余项,宣布失效140余项。
针对查找出的制度建设漏洞和执行短板,自治区纪委监委明确制定修订时间表和路线图,全力抓好制度制定修订工作。
自治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经常听取法规制度建设工作汇报,亲自参与重要法规制度研究制定工作,逐级压实责任,高位推动落实。分管领导结合开展规范党内问责、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分析研判政治生态、“四项监督”统筹衔接、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加强“一把手”监督等专题调研,加强督查指导。自治区纪委常委会、监委委务会会议先后研究审议纪检监察法规制度和规范性文件53项。
活动中,自治区纪委监委系统梳理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开展以来,以自治区党委、自治区纪委监委以及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印发的制度规定和规范性文件,形成《自治区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执法工作制度汇编》,收集各类制度规定和规范性文件102项,印发全区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学习贯彻。
随着制度的修订完善,自治区纪委监委对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委领导带队深入市、县(区),开展调研,督导落实,巩固拓展制度建设成果,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自治区各地各部门注重学用结合,不折不扣抓好贯彻执行。平罗县纪委监委采取“科室+协作区”方式,不定期抽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制度执行情况。盐池县纪委监委建立实施“一案六同步”工作机制,做实做细纪律审查“后半篇文章”。驻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协调厅党组印发《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定》,给督察人员定规矩、拧螺丝。驻宁夏银行纪检监察组推动行党委出台《从业人员与客户交往的行为规则(试行)》等内部管理制度,为员工从业进一步划出红线。(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李文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