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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州市司法局积极做好疫情期间社区矫正工作

发布时间:2021-03-16 来源: 河北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定州市司法局高度重视社区矫正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省厅关于疫情防控工作各项要求,全面部署,多措并施,抓紧抓实社区矫正对象和安置帮教对象管理。

  一、全面安排部署。一是印发《定州市司法局关于接收新入矫社区矫正对象的通知》,各地司法所通过微信告知新入矫社区矫正对象疫情期间注意事项,做好入矫登记,督导并核实社区矫正对象是否被司法所纳入监管。二是印发《定州市司法局致全市社区矫正对象的一封信》,对社区矫正对象提出了要求并号召他们积极参与到疫情防控工作中来。三是印发《定州市司法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区矫正工作的紧急通知》,制定疫情防控期间社区矫正请销假、思想汇报、教育学习等具体工作措施。

  二、实行疫情日排查、日报告制度。司法所每天统计社区矫正对象本人及家庭成员有无发热等疫情症状、有无从中高风险地区返回的家庭成员、有无接触从中高风险地区来的人员等情况。司法所每天对疫情进行排查,每日下午15时前通过社区矫正工作微信群上报。

  三、强化监管教育。加强社区矫正信息平台监管,严格落实每天两次签到制度,确保对社区矫正对象底数清、情况明,防止脱管漏管。疫情期间,无特殊情况不批准社区矫正对象外出,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外出的,必须严格审核外出事由、时间、地点,由司法所长审核把关,报局批准后方可外出。积极做好疫情期间社区矫正对象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持续推进心理健康促进行动,落实社区矫正对象分类管理、个别化矫正要求,有针对性提供心理健康服务。

  四、做好重点人员衔接管理。疫情期间,司法所将因请假期满返回定州、新接收的社区矫正对象(入矫前在外地)的人员情况上报给当地乡镇党委政府。涉及到中高风险地区社区矫正对象回定州的,司法所及时向当地乡镇党委政府汇报,按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责任编辑:河北省司法厅


原文链接:http://sft.hebei.gov.cn/system/2021/02/19/03007762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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