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司法厅印发专门通知,决定从2021年1月1日至4月30日,在全省开展民间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暖冬行动”,坚决当好首都政治“护城河”,为全国和全省“两会”顺利召开、冬奥会系列测试赛顺利举办、全省人民欢度“两节”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通知指出,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开展“暖冬行动”摆上重要位置、作为重要任务,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力推进,把各类矛盾隐患和风险问题吸附在当地、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实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乡镇(街道),坚决做到矛盾不上交。
通知强调,坚持排查在先、关口前移,把集中排查和经常性排查相结合,认真开展本地区(单位、领域)内矛盾纠纷排查,实现排查全覆盖。坚持把排查作为常态化工作,落实村(社区)、乡镇(街道)、县(市、区)矛盾纠纷定期排查机制,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苗头隐患分类梳理,建立台账,加强矛盾纠纷预测预警,加强舆情分析和风险研判。坚持聚焦重点人群、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时段,着力排查化解婚姻家庭、邻里、宅基地、山林土地等矛盾纠纷,涉民营经济、新冠肺炎疫情和信访等矛盾纠纷,医疗纠纷、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劳动争议、物业纠纷等矛盾纠纷,做到抓早抓小、应调尽调,防止矛盾激化升级。针对对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要统筹律师、公证、仲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资源,组织专门力量,会同有关部门合力攻坚化解。
通知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特别是主要领导同志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对专项活动的调查研究和检查指导,深入一线了解活动开展情况,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动“暖冬行动”深入开展。要大力宣传活动的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宣传活动中涌现的先进事迹和典型案例,宣传人民调解工作的特点和优势,扩大人民调解工作的知晓度和影响力,引导更多的纠纷当事人选择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矛盾纠纷。
责任编辑:河北省司法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