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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建立省级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协调机制

发布时间:2021-03-16 来源: 山东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近日,山东省按照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部署要求,建立了审改、政务服务、信息公开、大数据、发展改革、公安、财政、税务、市场监管以及教育、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医疗保障等省级单位参加的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协调机制。1月26日,省司法厅召集第一次协调会议,研究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具体工作任务、落实措施和完成时限,并就当前的重点工作进行了研讨和部署。省司法厅一级巡视员马灵喜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传达学习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研究了《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具体方案(征求意见稿)》《关于开展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研究通过省大数据局提供的电子证照库清单推行告知承诺制的具体方式,逐项论证了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市场监管、自然资源、教育、税务、医疗保障等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共享核查方式。省发改委、省大数据局等牵头单位就有关信用管理和数据共享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重点工作,事关群众办事的便利度和对放管服改革的获得感,也是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重要举措,需要尽快落地见效。按照国家部署要求,地方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地区、本部门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级行政机关要通过信息核查、信用管理、事中事后监管等方式推动落实告知承诺制,切实方便群众办事,维护社会稳定和行业管理秩序。

  下一步,山东将通过工作协调机制及时会商、研究解决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行工作中遇到的普遍性和难点问题,适时复制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切实将告知承诺制落到实处。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159/202101/25a4e6b5-9784-40f5-a461-a6d5002ea91c.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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