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发展史上一次伟大革命,正是这一伟大革命推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飞跃。司法行政制度是为国家法治建设、政府法律事务、司法活动和公共法律服务提供保障的重要法律制度,是国家政治制度和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回顾改革开放以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有效发挥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职能作用的历史进程,深刻总结40 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司法行政改革发展的显著成就和实践经验,立足当下、展望未来,对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行政制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义重大。
我国司法行政制度的历史演变
1979年到1982年恢复重建阶段
●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新时期。
● 1979年司法部恢复重建。
● 1980年恢复律师制度。
● 1982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后, 原由公安部管理的监狱、劳改、劳教工作划归司法部管理。
● 1979年,成立国务院办公厅法制局,负责审查各部门报送国务院的法律、法规草案等政府法制工作。
1983年到2018年改革发展阶段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的深入推进,司法行政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
● 1985年全国人大作出《关于在公民中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决议》。
● 1993年出台《关于深化律师工作改革的方案》。
● 1994年颁布实施监狱法,确立了监狱作为国家刑罚执行机关的法律地位。
● 1995年至2005年, 司法部先后被赋予管理仲裁机构登记、法律援助、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和司法鉴定等职能。
● 2008年,司法部新增了指导管理司法行政系统戒毒场所、社区矫正工作等职能。
与此同时,政府法制工作制度建设不断发展完善。
● 1986年,恢复设立国务院法制局。此后出台的《行政复议条例》、行政复议法、立法法等法律法规,依法确立了国务院法制机构承担办理行政复议事项、负责行政法规草案的组织起草和审查工作等职责。
● 1998年,中央决定成立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经过一系列的职权变更,形成了原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的职权配置格局。
2018年至今重组优化阶段
2018年3月,根据党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司法部。同时,为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统筹行政立法、行政执法、法律事务管理和普法宣传,推动政府工作纳入法治轨道,整合原司法部和原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职责,重新组建司法部,形成了“一个统筹,四大职能”的工作布局,开启了新时代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新篇章。
新时代司法行政机关职能配置特征
一是司法行政机关在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中具有十分重要地位。中央依法治国办设在司法部,司法部担负着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的职责使命,责任重大;重组后的司法部统一承担了行政立法、行政执法等政府法律事务管理职责;承担司法活动保障和刑事执行以及公共法律服务等多项职能。
二是形成了以法治为主线统揽司法行政工作的新格局。首先,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必须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在法治轨道上进行;其次,重组后的司法部负责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坚持法治引领是其自身的职责和使命要求;第三,司法行政机关承担的各项职能任务,均体现出法治属性和法律专业特点。
三是建立起推动政府工作纳入法治轨道的新体制新机制。落实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要求,中央重新组建司法部,将原司法部和原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职责整合,推动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有利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
四是构建了比较完善的司法行政法律制度体系。40年来,司法行政法律法规立法加快推进,司法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全面加强。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9年底,包括监狱法、社区矫正法、律师法、仲裁法等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7部;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关于司法鉴定管理、法制宣传教育的2个决定;包括《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法律援助条例》等行政法规7 件;还有60多件部门规章和联合规章以及一些规范性文件,司法行政主要业务领域实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五是形成了比较定型的中国特色司法行政工作模式。40年来,经过不断地实践探索、改革发展、重组优化,形成了目前比较定型的司法行政工作模式,即统筹协调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承担行政立法、行政执法等政府法律事务管理,司法裁判的执行和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及职前培训,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行业指导管理和司法协助事务管理等内容,涉及法治建设中的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等多个环节,具有综合多样特点,充分体现中国特色、彰显中国制度优势。
司法行政工作的地位作用
40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司法行政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司法行政职能不断强化,司法行政制度不断发展完善,司法行政事业实现新发展、取得新成就。
回顾改革开放40年来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实践和司法行政制度的历史演变,做好司法行政工作,我们必须着力做到八个方面:
开启新时代司法行政发展新征程
“改革开放越深入越要强调法治。”推进新时代司法行政改革发展,有效解决改革发展中的困难问题、主动应对各种风险挑战,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按照司法部关于加快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发展的指示要求,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保障作用,以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和普法宣传为抓手,努力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新优势、彰显新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