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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公共法律服务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

发布时间:2021-03-16 来源: 山东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12月4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新闻发布会,山东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王玉君,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李端卫出席发布会,介绍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王玉君在发布会上指出,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服务性和保障性工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坚持作为平安山东法治山东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程和战略性任务来抓。自2014年起步,经过6年实践探索,取得了良好成效。

  

  

  王玉君介绍,2015年12月,我省在全国最早以省两办名义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系统性提出了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概念和建设措施。今年9月,我省出台全国首部公共法律服务法规《山东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目前,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实施的公共法律服务组织领导机制基本形成。

  

  

  王玉君介绍,截至目前,全省有法律服务机构8.3万个,法律服务人员32.4万人;建成市、县、乡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1989个,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5.8万个;统筹建设具备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普法宣传、协调联动、舆情分析等多功能为一体的12348热线平台,月均咨询量超过3万人次;整合建设“山东法律服务网”,咨询服务总量、上线率、参与解答率连续位居全国前列;各地开通公共法律服务相关公众号328个、手机APP30个,群众足不出户便可享受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王玉君表示,省司法厅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中央关于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部署要求,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改革创新、团结实干,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有力的法治保障。

  

  

  李端卫分别就公共法律服务在社会治理中如何发挥作用,《山东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出台背景、特点和贯彻措施,公共法律服务相关案例等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中新社、法制日报、人民网、新华网,大众日报、齐鲁晚报、济南时报、生活日报和大众网、山东广播电视台、齐鲁网等近30家媒体记者参加新闻发布会。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610/202012/223a3425-e8f8-4deb-816d-1c2cc70d8a4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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