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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组织召开省政府规章和省级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培训会

发布时间:2021-03-16 来源: 山东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9月16日上午,省司法厅在山东政法学院组织召开省政府规章和省级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培训会,召集山东政法学院和山东师范大学课题组有关人员和省司法厅清理工作专班成员,安排部署省政府规章和省级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省司法厅副厅长、党委委员齐延安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山东政法学院和山东师范大学两所高校,精心准备、勇担重任,充分体现了专家学者的责任和担当。清理工作可以破除无效制度约束,是一种特殊的立法活动,在特定时期,可能比立法工作还要重要,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清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会议认为,本次清理有三个特点:一是一次彻底深入全面的清理,针对现行有效的省政府规章和省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横向到底,纵向到边。二是一次委托第三方清理的探索和尝试,在清理方式上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与高校合作,在制度建设中实现“产学研”融合。三是一次检验工作成效的清理,有利于摸清机构改革后制度文件的底数,推动改革创新,优化营商环境,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会议要求,各课题组要高度重视本次清理工作,对工作负责,认真组织审查;要组建好专业团队,配齐配强专业力量,集中力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明确具体的清理意见;要与起草部门保持密切联系,畅通联络渠道,遇到问题及时组织研究论证;要列出计划,倒排工期,制定时间进度表,及时调度,确保如期完成任务。

  厅清理工作工作专班要全力配合高校,对课题组提出的意见认真审核,共同做好本次清理工作,助推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为全面深化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走在前列、全面开创”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山东政法学院院长吕涛、副院长许海波、课题组负责人刘万啸,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吕芳、课题组负责人邹艳晖等参加会议并作表态发言。省司法厅法治调研处、立法二处、立法三处、备案审查处主要负责同志参会。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159/202009/a6ac77e2-8605-449b-8329-a3160166e5e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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