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提升我省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律师队伍职业化、专业化水平,9月10日,省司法厅下发《关于遴选省级军人军属法律援助专家库成员的通知》,面向全省遴选讲政治、有担当、懂部队的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组建省级军人军属法律援助专家库,为驻鲁部队开展各种法律援助服务。
一、遴选条件
申请人员应当经山东省司法厅正式批准执业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执业经历满三年;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品德和纪律意识,具有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热心法律援助工作,具有丰富涉军维权经验的优先;有较高的社会影响力,担任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职务或受过省级部门以上表彰的优先;能够服从工作安排,严格遵守有关纪律;执业以来没有受到过行政处罚和行业纪律处分。
二、遴选数量
省级军人军属法律援助专家库拟遴选律师50名,其中省直律师事务所6名,济南、青岛、烟台、潍坊各5名,其他市各2名;遴选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20名,其中济南、青岛、烟台、潍坊各2名,其他市各1名。
三、遴选程序
申请人员可登录山东法律服务网下载申请表,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相关材料,由申请人员所在执业机构对申请人员提交材料进行初审;各市司法局对申请人员进行审核,依据遴选名额和比例择优推荐申请人员报送至省司法厅;省司法厅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全省各部队分布情况,从各市推荐上报人员名单中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及法律服务机构,公示后对聘任人员下发文件并颁发聘任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