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至9月9日,省司法厅会同省检察院在济南举办新一届省级人民监督员颁证仪式暨初任培训班。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振忠,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李端卫出席并讲话。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段连才在培训班上授课。
经过组织报名、资格审查、严格考察、公示公告和党委研究等程序,山东省司法厅选任了新一届省检察院和省检察院铁路运输分院66名人民监督员。8日上午,全体新任省级人民监督员面对国旗举起右手,宣读人民监督员誓词,标志着新一届省级人民监督员正式上岗履职。
颁证仪式对上届省级人民监督员工作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对新一届人民监督员工作提出要求。指出,人民监督员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是保障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工作的重大制度设计。新任人民监督员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人民监督员制度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使命担当做好监督工作,努力为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作出积极贡献。要严格公正规范履职,严肃认真对待每一项监督任务,站在客观公正立场上独立分析思考,积极发表监督意见和建议,充分展现人民监督员的制度价值。省司法厅要优化服务管理和工作保障,采取多种形式与人民监督员的沟通交流,有针对性地改进服务措施、提升服务质量,重点做好保障监督、教育培训、理论研究等方面工作,加强与省检察院和所在单位的沟通协调,全力支持人民监督员依法履行职责。
为进一步提高新任人民监督员履职能力,颁证仪式结束后,举办了培训班并召开座谈会。省检察院、省司法厅领导与省级人民监督员面对面座谈交流,听取人民监督员意见和建议,鼓励支持人民监督员积极大胆开展工作。培训班邀请省检察院、省司法厅4名同志,从选任管理和监督业务两个方面进行授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