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普法办公室关于做好“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中共山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2020年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部署要求,为全面总结2016年以来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组织实施《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山东省2016—2020年依法治省规划》(以下简称“两个规划”)和《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的工作成效,进一步总结经验,查找差距,推动“两个规划”和《决议》全面落实,省委依法治省办组织开展我省“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验收工作。
一、验收内容
“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验收工作主要考核“两个规划”和《决议》贯彻执行情况。重点突出12个方面:
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学习贯彻情况;
2.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实施情况;
3.党内法规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以后新颁布的党内法规学习落实情况;
4.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情况;
5.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
6.全面贯彻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开展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情况;
7.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阵地拓展、精品创作、活动惠民、品牌创建、媒体传播、理论创新“六大工程”情况;
8.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特别是法治乡村建设情况;
9.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工作情况;
10.“服务大局普法行”“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等专项法治宣传活动开展情况;
11.“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
12.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创新情况和普法实际效果。
二、验收标准
省委依法治省办制定《山东省“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验收指标体系》。各地根据“指标体系”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自查,各部门各单位参照“指标体系”进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评估。
三、方法步骤
(一)自查自评。2020年8月,各地要根据通知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总结验收工作方案,全面部署,广泛动员,认真组织对所辖县(市、区)、单位普遍进行检查,做到全覆盖。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对本部门本单位“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评。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着力查找薄弱环节,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补齐短板,逐项整改,形成自查自评综合报告,于8月31日前报省委依法治省办。
(二)验收评估。2020年9月,省委依法治省办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通过指定网络平台报送的“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书面材料进行网上检查,视情组织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进行实地检查,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三)迎接检查。2020年10月至11月,按照全国普法办要求接受网上普遍书面检查,根据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工作部署迎接实地检查。同时,配合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围绕“七五”普法决议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专题调研。
(四)总结成果。2020年12月,省委依法治省办根据自查自评、网上检查、实地检查及第三方评估结果等,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向司法部和省委省政府报送“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总结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