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省人大常委、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铁生,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李端卫到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证司法辅助中心视察调研。泰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陶长江、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朱云三陪同。
去年9月27日,泰安市岱宗公证处被省司法厅及省高级人民法院以鲁司(2019)71号文形式确认为《山东省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业务试点单位名单》后,积极与泰安市中院联系对接,率先在中院设立公证司法辅助中心,公证处协助法院完成送达、调解、调查取证、保全、执行及其他司法辅助事务,让法官从繁杂的非审判性工作中解脱出来,专注于审判工作。
司法辅助业务的实质是法院将送达、调解、调查取证、保全、执行及其他司法辅助事务中非裁决性的事项与司法裁判性事项剥离,外包交给法律职业共同体中的公证团队负责,司法非裁决性工作由公证处完成,法官专注于裁决性的审判事务。
让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是人民法院对公证行业的信任与支持,为搞好司法辅助事务,必须积极练好内功,扎实做好外包服务。岱宗公证处与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全方位跨界合作,建立“4+4+4+8”(4名法官+4名法官助理+4名书记员+8名公证特邀调解员)民商事调解速裁团队。调解速裁团队成立后,原来需要一个半月才能审结的上诉案件,有的用时仅一天就能速调结案。高效的速裁率、调解率和送达率受到了中院领导的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
由于泰安市中院的“龙头”带动作用,区县法院纷纷向岱宗公证处提出司法辅助业务合作意向。目前岱宗公证处已在条件成熟的泰安市高新区法院及泰山区法院开展了司法辅助业务,形成以公证为主,司法辅助为辅的多元化战略发展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