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至30日,省司法厅联合省人大法工委到淄博市开展公共法律服务条例立法调研。省人大法工委副主任王仲泉、省司法厅副厅长李端卫带队。淄博市副市长申延军陪同调研。
调研组先后到淄博市临淄区朱台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陈营村司法行政工作室,齐陵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东龙池村司法行政工作室,金山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冯家村司法行政工作室进行实地调研,随后参观了淄博市临淄区公共法律服务大厅。
调研组在淄博市临淄区司法局召开座谈会,了解村(社区)法律顾问补贴发放情况、区法治政府服务中心运行情况、司法所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情况,充分听取市、县人大有关同志和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以及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相关负责同志对《山东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调研组表示,省人大法工委、省司法厅将组织人员认真梳理调研中收到的意见建议,对条例征求意见稿补充修改完善,以进一步提高地方立法水平,为我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调研邀请山东政法学院法学教授白岱恩参加。淄博市、淄博市临淄区司法局主要负责同志陪同调研,省人大法工委及省司法厅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