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的重要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而法治环境已成为衡量营商环境好坏的关键指标。
优化法治环境攻坚行动提出,健全“免罚清单”机制,这对广大市场主体来说无疑是一项“人性化”举措。省司法厅将积极协同有关部门健全轻微违法“首违不罚”机制,尽快组织省直行政执法部门健全完善本部门、本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企业等当事人首次非主观轻微违法并及时纠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处罚,明确“首违不罚”的具体事项和适用条件,向社会公示。同时,针对市场主体反映的频繁检查、随意检查、选择性检查、重复检查等问题,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重点整治无法律依据、无实际效果的执法检查。
“告官不见官”一直是社会比较关注的问题。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必须从健全机制入手,用法治手段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落实落地。涉及企业重大行政案件,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全过程参与行政应诉案件处理。要推动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化常态化,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每年组织1—2次集体旁听活动,各单位至少组织一次旁听活动。要建立行政败诉案件通报制度,对涉企的败诉案件进行分析研判,综合运用情况通报、问题约谈等手段,倒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对企服务水平。
一些企业反映,对政府出台的惠企政策不了解,有的政策“兑现”难。攻坚行动提出,健全“法律服务代理”机制,面向中小企业组建法律服务团队。省司法厅将继续发挥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律师服务团、乡村振兴律师服务团、疫情防控法律服务团的作用,为企业应对疫情、业务发展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使企业该享受的政策应享尽享。加快推进公司律师制度改革,在大型民营企业探索开展公司律师试点,促进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