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省司法厅召开《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专家论证会,副厅长齐延安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来自山东大学法学院、山东政法学院法学院、省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的专家学者,结合各自研究领域,围绕《规定》立法的基本原则、拟解决的主要问题、设定的主要制度、法律责任以及与相关立法的衔接等问题进行了充分论证。
会议指出,要高度重视《规定》的立法工作,龚正省长非常重视这项工作,专门作出批示,要落实好省长批示要求,集中优势力量,尽快完成起草工作。这件规章也是机构改革后省司法厅独立起草的第一件政府规章,做好《规定》的起草工作意义重大。同时,这也是委托第三方起草立法机制创新的一次实践,对探索理论研究与实践的有机衔接,提高立法质量具有重要作用。
会议强调,要从以下几方面推进下一步工作:一是组织起草班子,确定联系人,根据不同时间节点选派工作人员,充实起草力量;二是制定涵盖重要时间节点的工作方案,倒排工期,明确责任;三是做好资料移交工作,将实际工作中有关材料交专家起草组研究;四是进行相关立法资料查找,形成资料汇编,为立法提供依据参考;五是研究制定调研方案,适时进行立法调研;六是做好制度设计和文本起草工作,力争2月份拿出质量较高的草案征求意见稿,为下一步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省司法厅备案审查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